孕前保健的目的
預防遺傳性疾病的傳衍, 避免環境中有害因素對生殖細胞及其功能的損害。 因為許多對母嬰不利的危險因素包括母體疾病可在孕前得到識別, 從而採取措施來消除或減少其不良作用。 有利於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但目前在國內尚不普及, 僅結合婚前檢查進行一些教育。 據1996年Pe.ples——Sheps的報導也僅11%接受了孕前保健。
孕前保健的內容
1.向生命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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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計畫受孕前要排除遺傳和環境方面的不利因素遺傳和環境是影響優生的兩大因素。 凡是夫婦雙方之一有遺傳病家屬史, 夫婦雙方之一為遺傳病或染色體病患者或攜帶者, 女方年齡過大, 有生過畸形兒、智力低下兒、死輪、死產等不良生育史等情況, 都需在計畫受孕前進行遺傳諮詢, 對能否妊娠以及懷孕後是否須進行產前診斷等進行指導。 環境中有毒有害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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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健康, 建立健康生活方式, 為未來的新生命創造優良的小環境。
(1)維護母體健康:婦女如果患有肝炎、腎炎、結核、心臟病等主要臟器疾病, 應暫時避孕, 待疾病完全治癒, 恢復健康後方可懷孕。 在計畫受孕前應徵詢相關專科醫生的意見, 因為這些疾病可能對妊娠及胎兒發育有不良影響, 在治療母體疾病時的用藥也會影響胚胎及胎兒, 另一方面, 妊娠亦可能會加重上述疾病。 婦女如患有貧血, 應在孕前查找原因, 予以矯治。
(2)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①重視合理營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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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避孕方法。
計畫受孕決定後, 要調整避孕方法。 如果用口服避孕藥避孕的, 應停藥;如用宮內節育器避孕的, 應取出節育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