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病
凡有呼吸困難、易疲勞、心慌、心悸等症狀的人應檢查心臟, 確診為心臟病的應在妊娠前進行治療。 妊娠期女性全身的血容量會比未孕期高, 心臟負擔明 顯加重。 分娩更是一種強體力勞動, 心臟負擔十分重, 孕前心臟 功能越差, 孕後發生問題的幾率就越大。 心臟病嚴重的女性懷孕後, 很有可能早產或死產, 情況嚴重時甚至會威脅孕婦的生命安全。 因此, 不宜懷孕。
在心臟病中, 心臟瓣膜病、心內膜炎、心臟畸形等病, 如果症狀不嚴重, 日常生活沒有障礙, 就可以受孕。 但這類女性的妊娠危險高於普通健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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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炎
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在妊娠期間不會受到疾病的影響, 但分娩或哺乳時很可能使新生兒受到感染, 因此, 在分娩後應立即給寶寶接種免疫球蛋白和疫苗, 或捨棄母乳哺喂。 對於遷延型慢性肝炎, 如病情輕微, 肝功能正常, 病人年輕, 體質又好, 經過適當治療, 就可以妊娠。 但在妊娠後應堅持高蛋白飲食和充分休息, 加強孕期監護, 必要時也需要住院觀察。
腎臟病
患腎臟病的患者如果懷孕, 肯定要患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隨著症狀的加重, 有的人會出現流產或早產等現象。 根據腎臟病的程度和症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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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核病
如有持續低熱、容易疲勞、咳嗽、咳痰等症狀, 應及時就診。 結核病的治療要在使用抗生素等療法的同時攝取充足的營養, 安靜休息, 生活要有規律。 重症者要進行手術, 治癒後是可以妊娠、分娩的。
貧血
在妊娠前如果發現患有貧血, 首先要查明原因, 確認是哪種原因引起的貧血, 進行積極調理。 在飲食中攝取足夠的鐵元素和蛋白質, 或服用鐵劑, 待貧血基本被治癒後方可懷孕。
高血壓
高血壓是一種具有遺傳傾向的疾病, 計畫妊娠的女性, 尤其是家族有高血壓病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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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體檢發現高血壓的人需請專家進行全面檢查並給予適當治療, 以決定能否妊娠, 在醫生的全面檢查允許下, 才可以妊娠。
妊娠前雖有高血壓, 但程度輕、病程短的女性, 要注意生活起居, 要充分攝取高蛋白飲食, 控制鹽分的攝入。 避免過勞、睡眠不足、精神緊張, 爭取在妊娠前使血壓恢復正常, 而且年紀不要太大才好。 如果必須用降壓藥, 要使用適於孕婦的安全的藥物。
糖尿病
糖尿病是給妊娠帶來致命性災難的疾病之一。 身患糖尿病的孕婦患上高血壓疾病的幾率是普通人高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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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糖尿病的婦女首先要進行各種檢查, 確定是否可以計畫受孕。 妊娠以後, 孕婦要進行血糖自我監測, 嚴格將血糖控制在正常範圍內, 同時要定期到醫院做檢查, 密切觀察胎兒的生長發育情況。 如果發現孕婦病情加重或胎兒異常, 應酌情考慮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