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准媽媽都知道, B超檢查是懷孕期間不可或缺的一個環節, 那麼, 懷孕多久可以做B超呢?
第一次B超在早孕時, 也就是從末次月經來潮當天算起停經6周以後, 可行第一次B超檢查, 以確定是否正常宮內妊娠, 初篩高危病例, 排除宮外孕、雙胎、葡萄胎等, 要是月經不規則的准媽媽, 還可據此較準確地推算預產期。
第二次B超在妊娠16~20周之間, 重點在於排除畸形及唐氏綜合征, 以及瞭解寶寶生長發育的大體情況。
第三次B超在妊娠23周左右, 將做結構的畸形篩選, 可做三維B超, 這樣能夠比較清晰地觀察寶寶組織器官的發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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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B超在妊娠36周後, 也就是分娩前, 瞭解胎兒大小、胎盤、臍帶及羊水情況, 看有沒有臍帶繞頸、臍腦動脈的血流好不好, 同時測量寶寶的頭徑、骨骼, 並估計其體重, 確定胎位, 以及判斷能否試行自然分娩, 可行彩超, 對分娩有重要意義。
而通常在B超檢查中醫生能看到這些, 一般停經5周, 行B超檢查可見胎囊和胚芽, 而此時胎兒的小心臟便已開始跳動, 並能泵血了。 及至孕6周, 心臟分化為左右兩個心室, 每分鐘跳動100~130 次, 血液開始在全身迴圈, 這時, B超便能很清楚地看到心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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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B超並不是多多益善, 需聽從醫生的意見。 對一些特殊病例, 還會增加B超檢查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