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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多少周做超聲檢查

如果妊娠期間一切正常, 整個孕期做2~3次B超檢查就可以了。

那麼, 第一次B超在什麼時候做更合適呢?這也是很多孕婦關心的問題, 為了胎兒的健康, 如果沒有特殊情況, 最好在妊娠18-20周做第一次超聲檢查, 在這一期間, 胎兒的各個臟器已發育完全, 仔細的B超檢查, 可看到每一個重要的臟器有無異常。 可以早期發現胎兒畸形, 及時中止妊娠, 對母親身體的影響也較小。 以後, 如果沒有異常情況, 可以一直等到妊娠最後幾周再做第二次B超檢查, 估計胎兒的大小, 瞭解胎盤的位置及羊水量的多少。 預產期過後仍未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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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再做B超, 瞭解胎盤老化情況、羊水多少及胎位等情況。

如疑有胎兒生長遲緩, 需通過數次B超檢查才可以很好地明確治療的效果, 妊娠晚期如果羊水減少, 則需要多次B超檢查, 因為羊水量越少, 胎兒發生缺氧, 出生時發生窒息的可能性就越大。

目前主張正常的孕期B超檢查做2~3次為宜。 如果沒有必要, 不要頻繁做B超檢查, 尤其不要通過B超來鑒定胎兒性別, 因為, 鑒定胎兒性別需要比較長的時間照射胎兒一個部位, 這可能會由於B超的熱效應, 給胎兒帶來傷害。 從法律上講, 如果沒有醫學指征, 通過B超來做胎兒性別的鑒定並且人為地選擇某一性別的胎兒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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