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孕媽媽都知道B超檢查, 它是產前檢查的一個專案。 有些孕媽媽認為B超檢查做得越多越好, 越早越好, 可以觀測BB的成長情況, 其實不然, 這些都是孕媽媽常見的B超檢查誤區。 做B超檢查的次數要看具體情況, 而懷孕18周以內的孕婦最好不做B超, 孕後5-6個月以後做會比較好。
B超是產前檢查的一個專案, 孕媽媽懷孕5周左右就可以開始做B超檢查了, 此時通過B超, 可以觀察妊娠部位是否正常(排除宮外孕), 胚胎是否存活。 在懷孕的第13周之後, B超可以清晰地顯示出胎兒的頭顱、軀幹、心、肺、肝、脾、胃、腎、膀胱等器官和四肢骨骼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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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檢查應注意什麼
B超對受檢者無痛苦、無損傷、放射性低, 且可重複使用, 深受醫生和病人的歡迎。 在臨床應用方面, B超可以清晰地顯示各臟器及周圍器官的各種斷面圖像, 由於圖像富於實體感, 接近於解剖的真實結構, 所以應用超聲可以早期明確診斷。 例如:對心臟的先天性心臟病、風濕性心臟病, 可代替大部分心導管檢查。 它亦可用於小血管的通斷, 血流方向、速度的測定, 可作胎盤定位、羊水測量, 又可對單胎多胎、胎兒發育情況及有否畸形和葡萄胎等作出早期診斷。
一般在檢查易受消化道氣體干擾的深部器官時, 需空腹檢查或作更嚴格的腸道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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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位妊娠:B超可幫忙釋疑
如果遇到懷孕早期陰☆禁☆道流血, B超可確定胚胎是否存活, 能否繼續妊娠, 有無異常妊娠或葡萄胎。
如果在懷孕中後期發生陰☆禁☆道流血, 可以確定是否前置胎盤及前置的類型, 或者是否存在胎盤早剝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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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懷疑胎兒有染色體異常的遺傳病, 可在B超鑒測下抽取少量絨毛組織、宮內臍血或羊水, 做進一步遺傳學檢查。
整個孕期需做幾次B超
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並非是絕對的, 需視孕婦的具體情況而定, 一般來講, 至少得做3次B超。
1.第一次檢查時間是在孕18~20周, 此時可確定懷的是單胎還是多胎, 並可測量胎兒頭圍等。 因為這一階段胎兒B超多項指標誤差較小, 便於核對孕齡。
2.第二次檢查時間安排在孕28~30周。 此時做B超目的是瞭解胎兒發育情況, 是否有體表畸形, 還能對胎兒的位置及羊水量有進一步的瞭解。
3.最後一次是在孕37~40周, 此時做B超檢查的目的是確定胎位、胎兒大小、胎盤成熟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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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B超檢查並非多多益善
有些孕婦說, 既然B超很安全, 對母嬰無不良影響, 那麼多做幾次檢查又何妨 其實這種看法是不正確的。 產科醫師也主張孕婦不要過多做B超。 澳大利亞有位名叫勞倫斯的產科教授指出, 利用B超對孕婦做定期檢查, 不利於胎兒的健康生長。 他將在懷孕期間做過5次以上B超檢查的孕婦與已經做過3次B超檢查的孕婦作了比較後發現, 前者對胎兒生長發育的不利影響是後者的兩倍。
過多B超檢查對胎兒不利的原因, 是因為超聲波可造成大腦一時性的抑制, 同時還能抑制女胎的卵巢發育。 勞倫斯教授調查了2800名孕婦後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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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B超檢查時間不宜過早
一般認為, 懷孕18周以內的孕婦最好不做B超, 尤其是在懷孕早期。 (特殊情況例外, 例如對懷孕早期陰☆禁☆道見紅者, 需作B超檢查以確定胚胎是否存活, 能否繼續妊娠, 有無異常妊娠或葡萄胎等。 )因為孕兩個月內若過多做B超, 可使胚胎細胞分裂與大腦成形受到影響。 孕4個月時, 骨骼開始發育;5個月時, 胎心發育還不完善;6個月時, 所有臟器發育均不完善。 過多做B超, 會抑制胎兒生長發育。 當然若是懷疑有畸胎者, 則屬例外。
B超檢查時間, 一般是在孕5~6個月以後, 因為超聲波對胎齡越大的胎兒影響越小。 對孕婦來講,整個孕期需要做幾次B超,還需聽從醫生的意見,醫生會全面衡量你和胎兒的情況做出決定,不必有過多的顧慮。
對孕婦來講,整個孕期需要做幾次B超,還需聽從醫生的意見,醫生會全面衡量你和胎兒的情況做出決定,不必有過多的顧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