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在懷孕早期, 會出現食欲不振、厭食、輕度噁心、嘔吐、頭暈、倦怠, 甚至低熱等早孕反應, 這是孕婦特有的正常生理反應。 早孕反應一般在妊娠第四周出現, 以後逐漸明顯, 在第九周至第十一周最重, 一般在停經12周前自行緩解、消失。 大多數孕婦能夠耐受, 對生活和工作影響不大, 無需特殊治療。
早孕反應中有一種情況是妊娠劇吐, 起初為一般的早孕反應, 但逐日加重, 表現為反復嘔吐, 除早上起床後噁心及嘔吐外, 甚至聞到做飯的味道、看到某種食物就嘔吐, 吃什麼, 吐什麼, 嘔吐物中出現膽汁或咖啡渣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