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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早期不宜做B超

懷孕早期, 其實准媽媽並不適合做B超檢查, 因為那時候B超檢查的結果還不準確。

懷孕早期不宜做B超

美國超聲機構提出:不把B超作為早孕診斷手段, 因為孕早期胎兒還處於細胞分裂、器官分化敏感時期, 為慎重起見, 3個月內如沒有必要, 可不做超聲檢查, 也就是說12周後進行第一次超聲檢查。 當醫生根據孕婦自述症狀來檢查結果, 懷疑葡萄胎、宮外孕或妊娠合併在妊娠11~14周超聲檢查顯示胎兒完整圖像, 可診斷胎兒發育與孕周是否相符, 是否多胎等。

但影響超聲觀察的因素也相應增加, 如羊水相對較少、胎位較固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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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胎兒畸形的檢出。 另外, 有些胎兒畸形僅在特定孕周內或某個特定時機才表現出來, 部分需形態變化較明顯時才有可能被超聲檢出。 這也制約了超聲的正確檢出率。

小編點評:B超是許多准媽媽喜歡採用的檢查方法, 但是在懷孕早期, 胎兒還處於細胞分裂期, 不僅B超檢驗的結果不是很準確, 而且也有可能影響到胎兒發育。 所以各位懷孕初期的准媽媽, 如果能不做B超檢查就儘量避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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