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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時間如何計算

准媽媽一開始會困擾, 懷孕如何計算?懷孕三個月怎麼計算?以末次月經的第一天起計算預產期, 其整個孕期共為280天。 七天為一周, 四周為一個月, 所謂十月懷胎一共是四十周。 懷孕病假工資計算按病假工資支付。

孕期請病假, 按病假工資支付, 病假期間一般按工資的70%支付;產假期間單位不發工資的, 由社保處支付生育津貼, 標準為現支付的社保繳費基數/月;產假上班後, 享有哺乳假, 工作日有1個小時的哺乳假, 持續一年。

懷孕時間推算時按整個妊娠期280天計算。 具體的方法是:預產期月份=末次月經第一天的月份+9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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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產期天數=末次月經第一天的天數+7。 這樣, 所計算得出的時間就是預產期。 例如, 最後一次月經是在2月1日, 則月份2十9=11月, 日期1十7=8日, 那麼預產期應該是11月8日。

如果末次月經是在4月以後, 則採取減3的方法計算。 如末次月經來潮是4月2日, 就是4月份-3=次年1月份, 2十7=9日, 即次年1月9日為預產期。 如果用農曆計算;則月份計算相同, 只是日期加7天改為加15天 。

預產期的計算公式如下:

1.孕期從末次月經首日算起。

2.預產期為懷孕的月份加9或減3, 天數加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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