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孕婦外, 以下幾類人也不適合做足療:
嚴重心臟病患者、腦溢血未治癒者, 足部有炎症、皮膚病、外傷或皮膚燙傷者, 出血性疾病、便血、胃出血、敗血病患者;
惡性腫瘤患者;
足部骨折患者;
傳染病病人和足部皮膚有創傷及病變的患者;
正常人極度疲勞、饑餓或過飽醉酒及飯後半小時內也不宜進行足部按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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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泡澡的問題, 陳主任說, 不建議孕婦泡澡, 特別是用較高溫度的水泡澡, 會導致孕婦自身體溫上升, 影響胎兒腦細胞發育。 另外, 水溫過高會導致全身皮膚血液迴圈加快, 有突發暈厥的可能。 建議孕婦通過淋浴方式洗澡, 水溫應儘量控制在38℃以下, 且時間不宜過長, 儘量控制在10分鐘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