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對胎兒的影響, 與育齡夫婦受孕前後有意或無意間服用了某些藥物有關。 目前已經發現多種藥物可致胎兒畸形, 尤其在懷孕初期(停經5~8周)用藥, 這一時間正是致畸的高度敏感期。 雖然多數藥物對胎兒是安全的, 但如果在致畸高敏期使用某些藥物, 也會對胎兒生長發育造成嚴重損害。
常見致畸藥物有:
1、某些抗生素, 如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等, 可引起胎兒先天性耳聾、腎臟損害等。
2、四環素、強力黴素等可引起胎兒先天性白內障、手指或肢體短缺、牙棕黃或發育不良等先天性畸形。
3、阿司匹林可引起胎兒骨骼系統、神經系統、腎臟等的先天性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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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福平可引起胎兒泌尿道崎形、腦積水等。
5、性激素能夠引起男胎女性化、女胎男性化等先天性畸形。
6、口服避孕藥可以引起胎兒先天性心臟病等。
7、糖皮質激素製劑, 如可的松等, 可以引起胎兒兔唇、齶裂、無腦等先天性畸形。
8、鎮靜藥, 如巴比妥、安定等, 可以引起胎兒指(趾)短小、鼻孔聯通、宮內發育遲緩。
防治措施:
1、準備懷孕及在懷孕最初3個月內, 夫妻雙方都要慎重使用各種藥物。
2、有受孕可能的女性, 在用藥時要考慮月經是否已過期。
3、孕媽媽感到身體不適時要及時就醫, 並準確告知醫生自己受孕的時間, 以便選用對胎兒無害的藥物。
4、孕早期用藥(包括中藥), 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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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孕婦用藥的原則是:能用一種藥的, 不聯合用藥;用藥劑量要小, 療程要短, 盡可能不選用致畸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