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己隨意用藥是危險的
藥物既不能濫用, 也不能有病不用, 孕婦因為疾病同樣會影響胎兒, 更不能自選自用藥物, 一定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已證明對胚胎與胎兒無害的藥物。
2、可用可不用的藥物應儘量不用或少用
尤其是在妊娠的前3個月, 能不用的藥或暫時可停用的藥物, 應考慮不用或暫停使用。
3、結合孕周用藥
用藥必須注意孕周, 嚴格掌握劑量、持續時間。 堅持合理用藥, 病情控制後及時停藥。
4、儘量選擇副作用小的藥
當兩種以上的藥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療效時, 就考慮選用對胎兒危害較小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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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儘量避免聯合用藥
能單獨用藥就避免聯合用藥, 能用結論比較肯定的藥物就不用比較新的藥。
6、切忌自己濫用藥物或聽信“偏方、秘方”, 以防發生意外。
7、避免應用廣告藥品或不瞭解的新藥。
8、服用藥物時, 注意包裝上的“孕婦慎用、忌用、禁用”字樣。
不同時間用藥產生的後果是不同的。 受精卵還未著床前屬於安全期;到了胎兒器官形成期的時候, 影響是最大的;等到器官基本長成以後, 藥物的影響又會減小了。 所以, 孕期藥物對寶寶的影響跟孕周是有很大關係的哦!
1、受精前到妊娠第3周——對胎兒基本沒有影響
受精前用藥是沒有影響的, 受精後的2周內, 如果受精卵受到藥物影響, 會在著床前自然淘汰、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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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妊娠3周到7週末——對藥物最為敏感的時期
胎兒的中樞神經形成, 心臟、眼睛、四肢等重要器官也開始形成, 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 屬“致畸高度敏感期”。 細胞分裂加速, 因此受到藥物的影響也最大。
3、妊娠8周到11週末——不可大意, 也要注意藥物
同樣也是胎兒器官形成的重要時期。 但主要是手指、腳趾等小部位的形成期, 因此對藥物產生的影響不會像前三周那麼大, 但是用藥時還是要慎重對待的。
4、妊娠12周到15週末——對胎兒基本沒有影響
由於藥物引起異常的可能性已經很小, 但依然存在。 而且這個時候外生☆禁☆殖☆禁☆器還未形成, 因此對於荷爾蒙的使用要特別注意。
5、妊娠16周到分娩——對機能發育的影響
這個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