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時珍曾有“資益以龍眼為良”的評價, 龍眼除鮮食外, 還可加工制幹、制罐、煎膏等。
龍眼有壯陽益氣、補益心脾、養血安神、潤膚美容等多種功效, 可治療貧血、心悸、失眠、健忘、神經衰弱及病後、產後身體虛弱等症。 但是, 卻流傳著孕婦不能吃龍眼的說法, 這是為什麼呢?
龍眼雖好, 但是對於孕婦來說卻是一種禁果。 桂圓雖能滋補氣血, 益心脾, 但它性溫味甘, 能助火化燥及生痰, 痰鬱則氣滯, 從而導致氣機失調, 胃氣上逆, 出現嘔吐, 日久傷陰。 凡具有陰虛內熱、濕阻中滿, 痰火體質的人就不宜服用。 孕後, 體內會發生一系列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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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受孕後, 陰血聚以養胎, 大多導致陰血偏虛, 陰虛常滋生內熱, 才往往出現大便燥結、心悸燥熱、舌質偏紅和肝火旺等症狀。 而到了懷孕後期, 孕婦的胃功能減弱, 孕婦喜靜厭動, 加上膨大的子宮壓迫, 出現便秘、納呆。 懷孕後, 孕婦處於陰血偏虛, 陽氣相對偏盛的陽有餘而陰不足, 氣有餘而血不足狀態。 孕婦吃龍眼的話, 極易上火, 孕婦吃後不僅增添胎熱, 而且易導致氣機失調, 引起胃氣上逆、嘔吐, 日久則傷陰出現熱象, 引起腹痛, 見紅等先兆流產症狀, 甚至引起流產或早產。
雖然, 孕婦在懷孕期間不能吃桂圓, 但是在分娩過後食用桂圓則有很大的調理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