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抗瘧藥:如奎寧、氯喹乙胺嘧啶, 可致胎兒多發畸形。 如耳聾, 四肢缺損, 腦積水等。
3、治療糖尿病類的藥物:如氯硫丙尿、達麥康、糖斯平等, 可致肢體畸形, 兔唇, 死胎等。
4、巴比妥類及其他鎮靜催眠藥物:如苯妥英鈉、撲癇酮、安寧等,
Advertisiment
5、抗癌類藥物:如更生黴素、環磷醯胺、5—氟斡嘧啶、噻替呱等, 可致無腦兒、腦積水、胯裂、兔唇、腎及輸尿管缺損, 四肢及眼畸形等。
6、激素類藥物:如乙烯雌酚、黃體酮、雄激素、可的松。 口服避孕藥可致胎兒生☆禁☆殖☆禁☆器官畸形。 如女胎男性化, 陽蒂肥大, 陰☆禁☆唇融合, 男胎尿道下列等畸形。
7、抗凝血藥物:如肝素、雙香豆素、阿司匹林、水楊酸等也可致畸, 並可誘發出血性疾病。 總之, 孕期應注意避免濫用藥物, 但如遇有危及孕婦生命安全的急危情況, 必須用藥時, 應以搶救孕婦生命為主, 候急危情況過去, 應迅速減量或停藥。 那種伯影響胎兒拒絕用藥的觀點也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