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點
孕媽媽在就診的時候, 要明確的告訴醫生自己的已懷孕和末次月經的日期。
第二點
孕媽媽不能自己擅自用藥, 所用的任何藥物都需要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 同時, 在不可避免的要用的藥物來治療的時候, 也要全力的配合醫生。
第三點
在妊娠前的三個月裡, 由於胎兒還不是很穩定, 只要一個不小心就很容易使得肚子裡的胎寶寶受到影響, 比如導致胎兒畸形等甚至更為嚴重的後果。 所以孕媽媽能不用的要或者可以暫時停用的要, 最好是不用或者是暫停使用。
第四點
有的時候, 當孕媽媽無法避免要用藥物進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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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點
如果孕媽媽患有需要長期服用藥物來治療的時候, 就要考慮終止妊娠了, 否則就會影響到孕婦自身和胎寶寶的健康。
第六點
孕媽媽服用自己根本就沒瞭解過的新藥, 或者是濫用一些偏方等這些都是會對孕媽媽和胎寶寶造成不可預測的後果的, 所以一定要慎重。 同時, 如果孕媽媽病情比較為重的話, 才能有醫生的權衡利弊之後使用。
第七點
孕期准媽媽用藥的時候要注意自己的孕周, 然後嚴格的掌握好藥物的劑量, 需要持續的時間。 然後記得在病情控制後, 一定要以及的停藥。
第八點
給孕媽媽吃的要最好是單獨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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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點
很多孕媽媽都認為中藥相對來說會比較安全, 但是有些孕媽媽根本就不知道中藥是含有生物鹼成分, 帶一定毒性的。 尤其是孕早期的時候, 使用中藥也一樣會導致胎兒出現畸形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