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癢疹,
包括急性癢疹、慢性癢疹和症狀性癢疹,
於分娩後1個月內自行消退,
瘙癢也隨之消失。
也可以持續數月或下次妊娠時有可能再發,
有人認為妊娠癢疹是一種輕型妊娠丘疹性皮炎。
發生的原因目前仍無法確知,
可能與懷孕期間荷爾蒙變化以及外來刺激物等因素有關,
對胎兒和媽媽並無明顯影響。
症狀出現紅色或淡粉紅色丘疹,
患者會感到搔癢,
生產後會逐漸痊癒,
不過容易留下色素痕跡。
發生原因可能與孕期荷爾蒙分泌或皮膚乾燥、受到外來刺激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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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部位好發於四肢近端伸側, 包括大腿或手臂。
發生階段懷孕中、末期(約懷孕4~9個月之間)。
治療主要以外用類固醇藥膏為主要治療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