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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超過49天禁做藥物流產

婦產科的一間病房中, 手術後的小劉雖已脫離生命危險, 可依然蒼白虛弱。 回想起那個血淋淋的中午, 她仍心有餘悸, 沒想到本以為小事一樁的“藥流”, 由於沒有進行必要的檢查, 差點要了她的命。

婦產科專家強調, 藥物流產並非那麼輕鬆。 事實上由於孕婦的個體差異或用藥不規範, 加之藥物本身的局限, 若使用不當, 輕則達不到流產的目的, 重則大出血賠上性命。

懷孕超過49天, 禁做“藥流”

上面提及的小劉今年25歲, 已是一個2歲小孩的媽媽, 3個月前她發現月經沒有按時來, 以為是工作太累, 也沒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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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有了妊娠反應之後才恍然大悟。 聽說附近的私人診所可以做“藥物流產”, 拿幾片藥回家吃就行了, 吃了藥還可以正常上班, “就像來一次月經”, 小劉興沖沖去到那診所, 在簡單的詢問病史後, 做了一個尿檢, 確診懷孕之後, 診所醫生便開了幾片藥, 交代服藥方法後便把她打發走了。 服藥後第三天上午, 小劉突然覺得右下腹撕裂樣痛, 下身血流如注, 被送到醫院急救, 醫生給她做了鉗刮術, 鉗夾出一約3個多月的胚胎和胎盤及胎膜組織。 小劉終於從“鬼門關”被拉了回來! 對於小劉的遭遇, 醫院指出, 藥物流產並非如小診所所宣傳的那樣“簡單”, 藥流應用有嚴格的指征, 首先必須確診為正常宮內妊娠才可進行藥物流產。 進行藥物流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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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到正規醫院做婦科檢查和盆腔B超檢查, 確診為正常宮內妊娠後方可用藥。

醫院強調, 必須是懷孕49天之內的婦女才能進行藥物流產。 藥物流產的效果與服藥時懷孕的天數有很大關係, 懷孕天數越少, 藥物流產效果越好。

此外, 有青光眼、高血壓、哮喘、血栓栓塞病史及過敏體質者均不宜進行藥物流產, 因為所使用藥物可誘發或加重疾病。 帶環妊娠者亦不宜進行藥物流產, 應在人流術的同時做取環手術。

藥物流產, 慎重對待據介紹, 流產藥物的引進和使用源於上世紀90年代。 的確, 與人工流產相比, 藥物流產避免了手術器械對生☆禁☆殖☆禁☆器官的損傷, 而且痛苦小, 易於讓人接受。 加上不少未婚女性意外懷孕不敢聲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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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悄悄用藥。 而有些所謂“過來人”, 更是不當回事地自行用藥。 “事實上, 藥物流產並非那麼輕鬆。 由於孕婦的個體差異或用藥不規範, 若使用不當, 輕則達不到流產的目的, 重則賠上性命。 ”

醫院強調, 藥物流產只有在具備刮宮手術、輸液、輸血條件的醫院方可使用, 用藥後必須嚴密隨診。 藥流過程中, 應按醫生詳細交待的服藥方法操作, 服完最後一次藥物後應在醫院觀察6小時, 除注意血壓、脈搏、藥物副作用外, 所排出的大小便均需保留在乾淨便盆內, 由專人檢查有無孕囊排出。 如排出孕囊前後有活動性出血, 可予宮縮劑或立即刮宮止血。

醫院指出, 藥物流產需要慎重對待, 搞不好就很容易大出血, 危及生命。 有些病人反復做藥物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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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必要的檢查和善後措施, 導致多次流產後盆腔內的慢性炎症和粘連, 甚至引起大出血, 危及生命的嚴重後果。 他強調, 藥物流產必須在有條件的醫療機構中進行, 患者本人應該對整個藥流過程有詳盡的瞭解, 以確保安全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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