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產科的一間病房中, 手術後的小劉雖已脫離生命危險, 可依然蒼白虛弱。 回想起那個血淋淋的中午, 她仍心有餘悸, 沒想到本以為小事一樁的“藥流”, 由於沒有進行必要的檢查, 差點要了她的命。
婦產科專家強調, 藥物流產並非那麼輕鬆。 事實上由於孕婦的個體差異或用藥不規範, 加之藥物本身的局限, 若使用不當, 輕則達不到流產的目的, 重則大出血賠上性命。
懷孕超過49天, 禁做“藥流”
上面提及的小劉今年25歲, 已是一個2歲小孩的媽媽, 3個月前她發現月經沒有按時來, 以為是工作太累, 也沒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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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強調, 必須是懷孕49天之內的婦女才能進行藥物流產。 藥物流產的效果與服藥時懷孕的天數有很大關係, 懷孕天數越少, 藥物流產效果越好。
此外, 有青光眼、高血壓、哮喘、血栓栓塞病史及過敏體質者均不宜進行藥物流產, 因為所使用藥物可誘發或加重疾病。 帶環妊娠者亦不宜進行藥物流產, 應在人流術的同時做取環手術。
藥物流產, 慎重對待據介紹, 流產藥物的引進和使用源於上世紀90年代。 的確, 與人工流產相比, 藥物流產避免了手術器械對生☆禁☆殖☆禁☆器官的損傷, 而且痛苦小, 易於讓人接受。 加上不少未婚女性意外懷孕不敢聲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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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強調, 藥物流產只有在具備刮宮手術、輸液、輸血條件的醫院方可使用, 用藥後必須嚴密隨診。 藥流過程中, 應按醫生詳細交待的服藥方法操作, 服完最後一次藥物後應在醫院觀察6小時, 除注意血壓、脈搏、藥物副作用外, 所排出的大小便均需保留在乾淨便盆內, 由專人檢查有無孕囊排出。 如排出孕囊前後有活動性出血, 可予宮縮劑或立即刮宮止血。
醫院指出, 藥物流產需要慎重對待, 搞不好就很容易大出血, 危及生命。 有些病人反復做藥物流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