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產科專家強調, 藥物流產並非那麼輕鬆。 事實上由於孕婦的個體差異或用藥不規範, 加之藥物本身的局限, 若使用不當, 輕則達不到流產的目的, 重則大出血賠上性命。
懷孕超過49天, 禁做“藥流”
上面提及的小劉今年25歲, 已是一個2歲小孩的媽媽, 3個月前她發現月經沒有按時來, 以為是工作太累, 也沒放在心上, 直到有了妊娠反應之後才恍然大悟。 聽說附近的私人診所可以做“藥物流產”, 拿幾片藥回家吃就行了, 吃了藥還可以正常上班, “就像來一次月經”, 小劉興沖沖去到那診所, 在簡單的詢問病史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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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強調, 必須是懷孕49天之內的婦女才能進行藥物流產。 藥物流產的效果與服藥時懷孕的天數有很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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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有青光眼、高血壓、哮喘、血栓栓塞病史及過敏體質者均不宜進行藥物流產, 因為所使用藥物可誘發或加重疾病。 帶環妊娠者亦不宜進行藥物流產, 應在人流術的同時做取環手術。
藥物流產, 慎重對待
據介紹, 流產藥物的引進和使用源於上世紀90年代。 的確, 與人工流產相比, 藥物流產避免了手術器械對生☆禁☆殖☆禁☆器官的損傷, 而且痛苦小, 易於讓人接受。 加上不少未婚女性意外懷孕不敢聲張, 便悄悄用藥。 而有些所謂“過來人”, 更是不當回事地自行用藥。 “事實上, 藥物流產並非那麼輕鬆。 由於孕婦的個體差異或用藥不規範, 若使用不當, 輕則達不到流產的目的, 重則賠上性命。 ”
醫院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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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指出, 藥物流產需要慎重對待, 搞不好就很容易大出血, 危及生命。 有些病人反復做藥物流產, 缺乏必要的檢查和善後措施, 導致多次流產後盆腔內的慢性炎症和粘連, 甚至引起大出血, 危及生命的嚴重後果。 他強調, 藥物流產必須在有條件的醫療機構中進行, 患者本人應該對整個藥流過程有詳盡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