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男大當婚, 女大當嫁。 "女兒都30周歲了, 仍難得從她身上看到"懷春少女"的任何信息。 她高個子, 剪短發, 愛穿男裝, 頗具陽剛氣, 很少與男士交往, 似乎根本不理會男女之間尚有戀愛事。 這怎不教做母親的操心!多次為她牽線搭橋, 不是未見面先告吹, 就是在我的規勸督促下勉強會面, 談不上幾回便分道揚鑣。
女友林某, 比女兒小兩歲, 156米身高, 較女兒矮半個頭, 性格靦腆內向, 嬌小可愛。 她每天與女兒一起騎自行車上班, 下班后又常在一起看電視, 聽音樂, 參加舞會。 女兒在小林面前似乎變得格外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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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 她倆騎車一起上班, 小林被一個違反交通規則的小伙子撞倒了, 這小伙子不但不賠禮道歉, 還罵小林騎車不帶眼。 小林被小伙子罵也不會還嘴, 只是眼淚汪汪滿臉委屈。 而女兒則扮演了"英雄救美"的角色, 拖著小伙子的單車尾座, 非要他扶起小林的單車, 還要他對小林說:小姐, 對不起。 小伙子在眾目睽睽之下只好這樣做了。 我聽了這事后, 對小林開玩笑說, 如果我的女兒是兒子, 你們倒是天生的一對, 你就是我的媳婦了。 羞得她滿臉通紅, 像個熟透的蘋果。
女兒與小林的關系越來越密切, 逐漸發展到形影不離的地步, 一種不祥的預感開始在我的腦海盤旋, 女兒喜女不愛男, 難道她是同性戀者?這種想法時時使我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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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凍三尺, 非一日之寒"。 反思女兒有這種行為, 我有著不容推卸的責任。 我的先生是獨生子, 在外地工作, 公婆希望我能生個兒子, 從我懷孕那天起, 就盼星星盼月亮地圍著我團團轉, 然而天不遂人愿, 盼來的卻是個女兒。 也許是全家人太想有個兒子吧, 我從小給女兒理個小平頭, 穿上男孩服裝, 隨她在男孩群里摸爬滾打, 從外表看竟能以假亂真, 不知情的人都以為她是個小男孩。
隨著年齡增長, 女兒不再像孩提時代那樣在男孩群里玩耍了, 并開始和女性☆禁☆交往, 但穿著上仍喜歡男生打扮, 行為舉止剛毅有余而溫柔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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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多么糊涂的母親呀, 對女兒成長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心態和行為上的異常不但熟視無睹, 甚至還不自覺地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 此刻, 我深深地懺悔……
醫生點評
同性戀是指同性別的人相愛,
是一種性格與心理畸形變態的結果,
盡管有人認為某些同性戀者在生物學方面與異性戀的人不相同,
但迄今尚未找到化學成分的差異。
目前較占上風的理論認為,
幼兒時期身份和性別角色的混亂,
青春期性行為受壓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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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研究認為, 孩子3~5歲是性格、氣質類型和心理狀態形成的關鍵期, 大腦發育漸趨完善, 心理和精神發育迅速, 思維和模仿能力逐步形成, 開始有多種情感反應, 并在大腦中留下記憶的痕跡。 如果女孩穿男裝, 常在男孩群里摔打滾爬, 長大后有可能失去少女的溫柔嫻靜, 變成頑皮的假小子。 若男孩穿女裝, 常在脂粉隊伍中廝混, 常會學得一副姑娘腔, 喜歡作女人姿態, 失卻男子漢應有的風度。 無論男女, 在生理和心理發育過程中多存在著兒童時期的"異性相斥"階段, 即孩子喜歡和同性玩, 不愿與異性在一起。 發育到青春期, 則產生"異性相吸"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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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幾乎總是意味著自然變化法則受到挫折和超我受到困擾。
這與我們社會習俗相違背,
因此即使在最好的情況下也會給社會增添麻煩。
所以奉勸大家要以故事中的母親為鑒,
不要忽視孩子在精神和心理方面的健康成長。
對于孩子的打扮,
一定要順其自然性別,
切莫作異性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