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重播:餐桌上滿是啃完的骨頭, 碗還沒收。 客廳裡傳來婷婷和媽媽的理論聲……原來, 午飯後, 媽媽讓6歲的婷婷收碗, 她卻和媽媽談條件:收一次碗一塊錢。 媽媽很生氣, 她覺得簡單的家務是婷婷應該主動做的。 為此, 母女倆起了爭執……記者採訪家長的結果顯示, 反對與贊同雙方都有自己的理由。 那麼, 應該怎樣鼓勵孩子做力所能及的家務呢?願以下家長的觀點能帶給有這種疑問的家長一些幫助。
贊同:有報酬勞動更積極
兒子要什麼東西時, 我不會馬上給他買, 而讓他幹些力所能及的家務來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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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幫媽媽是應該的, 但獎勵會增加孩子的積極性。 有時兒子會主動問我有什麼事情可以幫忙, 但有時也會問我幫忙做家務會給多少報酬。
這樣做可以提高孩子做家
反對:做家務是分內的事
我曾採取付報酬的辦法, 並取得良好成效。 但現在我叫女兒做家務沒錢就喊不動了, 她還會說:“媽媽,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如果孩子沒錢就不做家務, 那不是鑽到錢眼裡了嗎?
要讓孩子明白哪些勞動是要報酬的, 哪些是應該的。 星期天, 我會把音樂打開, 給女兒一個小抹布, 我拖地她抹桌子, 一邊打掃一邊聊天。 如果她主動打掃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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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 老爹老媽出臺政策, 洗碗一次3毛, 洗衣服一次5毛, 拖地一次5毛, 以此激勵我幹家務。 我討厭洗衣服、拖地, 就喜歡洗碗。 當父母讓我拖地時, 我就說:這個錢我不掙!反而給了我一個藉口不幹我不喜歡的活。 做家務是孩子應該做的事, 應用平常心對待。
有時孩子幫大人做事, 只要一句“有個女兒(兒子)真好”, 孩子就會很高興。 我每次說這句話時, 女兒都很開心, 還對小朋友說:“我在家很重要, 媽媽說, 有女兒真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