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5歲10個月大了。 在汶川大地震後第3天, 她在幼稚園捐完款後自己說:“我不吃冷飲了, 節約下來的零花錢可以讓災區的小朋友買書包。 ”但是次日就開始吵著要買零食。 前兩天她拿著錢說去買東西時, 我建議她給家裡買個西瓜大家分享, 她竟然摟著自己的存錢罐說:“這是我自己的錢, 我要自己花。 ”為什麼不能大家分享?
5歲多的孩子, 能為災區的孩子捐款, 而且用的是自己的零花錢吧, 愛心讓人感動!能想到要為災區的小朋友買個書包, 更是不容易!她在說這話的那一刻, 肯定是真誠的。 但5歲多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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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幼兒都會有不同的宏願:“我要學鋼琴, 我不怕苦!”“我想學跳舞, 我要參加舞蹈班, 我能堅持!”但幾乎所有的孩子在那最初表達的那一刻, 都並不真正明白在那歡快的琴聲和優美舞姿背後, 有多少挫折、多少辛苦、多少汗水, 哪怕你已經反復給他講了許多遍!
對於孩子的變化, 我們要有充分的思想準備, 因為她的經驗尚少, 有太多的東西不能預期。
孩子說得對, “這是我自己的錢”, 這錢在你確定給孩子的那一刻, 就已經是孩子的了。 你有沒有跟孩子約定, 這錢怎麼用要聽你的建議?如果約定就是你聽她的, 那你只能聽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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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想好, 給孩子零用錢, 目的到底是什麼?讓孩子學會計畫?讓孩子學會管理?還要附加其他的嗎, 比如:愛心、分享等等?給5歲甚至更小的孩子零花錢, 我們的目的要明確, 承擔的內容不要太多。 更何況, 這是孩子捐完錢後剩餘的零花錢。
一旦決定給孩子零花錢, 實際上也同時把孩子管理自己生活的一部分責任交給了她, 我們有責任引導孩子合理使用這筆錢。
首先, 在孩子年齡很小的時候, 我們要限制她購買物品的範圍。
告訴她什麼能買, 什麼不能買。
其次, 我們事前要和孩子有約定。
比如:每週5元零花錢, 2元用於回家路上買飲料, 2元用於小公園的遊樂, 還有1元機動;如果上一周孩子花得不恰當(全都買了飲料), 下一周則可酌情扣減(只給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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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 讓孩子自主決策的這點費用, 不應該是孩子本周飲料和遊樂費用的全部。
有時間和地點的限制, 這樣才能在不影響健康的條件下讓孩子去體驗掌控的感覺。 完全讓一個沒有健康飲食概念的孩子去管理自己的全部飲食(或者她可用於飲食的金額足以左右她的營養平衡), 是不恰當的, 也是不負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