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準備懷孕>父母須知>正文

我國人口:迎三大高峰 計劃生育推遲4年破13億大關(圖)

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李斌23日在于北京舉行的改革開放與人口發展論壇上表示, 在穩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 我國將于本世紀上半葉迎來總人口、勞動年齡人口、老年人口三大高峰, 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任務十分艱巨。

李斌說, 受人口慣性增長勢頭的影響, 今后十幾年, 我國總人口每年仍將凈增長800萬人左右, 到2033年左右達到峰值15億人;16歲至64歲的勞動年齡人口將于2016年達到9.9億人峰值, 比發達國家勞動力的總和還多;到本世紀40年代老年人口將達到峰值3.2億人, 占總人口的22%。

“總的來看, 人口數量問題仍然是長期制約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性問題之一,
Advertisiment
從更長的時期看, 人口素質、結構和分布問題將逐漸成為影響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因素, 統籌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任務十分艱巨。 ”李斌說。

她表示, 人口問題本質上是發展問題, 綜合運用人口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實現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是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根本途徑。 穩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數量仍然是現階段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務。

李斌強調, 統籌解決人口問題, 必須保持人口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緊緊抓住控制人口總量的三個關鍵點做好工作:重點在農村, 難點在流動人口,
Advertisiment
關注點在人口“大”省份、人口轉變較“晚”省份和流動人口較“多”省份;確保到“十一五”期末, 全國人口總量控制在13.6億人以內, 到2020年人口總量控制在14.5億人左右。

李斌表示, 實行計劃生育政策近30年來, 我國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取得巨大成就, 婦女總和生育率從實行計劃生育前的5.8下降到目前的1.8左右, 使我國13億人口日推遲4年到來。 控制人口也使資源、環境的壓力得到有效緩解。 李斌說, 據測算, 如不實行計劃生育, 我國的資源、環境將面臨更為沉重的壓力, 人均耕地、糧食、森林、水資源、能源等將比目前減少20%以上。

李斌說, 我國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取得的成就為世界人口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樹立了負責任人口大國的良好形象。 我國實行計劃生育,
Advertisiment
使世界60億人口日推遲了4年。 我國探索出了計劃生育與扶貧開發相結合的新路子, 為減貧事業提供了新思路、新途徑, 我國絕對貧困人口從改革開放前的2.5億減少到1500萬, 得到國際社會的充分肯定。

國家人口計生委政策法規司于學軍司長在今天舉行的“改革開放與人口發展論壇”表示, 各地統計顯示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是薄弱環節。 一是流動人口違法生育現象突出, 約占違法生育總量的60%-80%;二是流動人口出生人口性別比大大高于戶籍人口, 推動了全國出生人口性別比持續升高;三是流動人口缺乏計劃生育/生殖健康知識和意識, 生存條件差, 出生嬰兒死亡率和孕產婦死亡率明顯高于本地居民;四是流動人口的基本權益沒有得到有效保障,
Advertisiment
計劃生育管理中的侵權行為依然存在, 流動人口、農民工難以享受免費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相關的健康保健服務。

國家人口計生委政策法規司于學軍司長在今天舉行的“改革開放與人口發展論壇”表示, 流動人口開始呈現出“不流動”現象。

于學軍說, 跨省流出的時間逐漸加長。 從下表中可以看到, 多數跨省流動人口在流入地居住的時間在一年以上, 成為流入地的常住人口, 僅有三分之一在流入地居住不滿一年。 許多流動人口已經不再頻繁流動, 而是逐步融入居住地, 成為現居住地常住人口。 特別是流動人口的第二代, 不認為自己是流動人口, 有的甚至沒有回過戶籍地,
Advertisiment
不了解家鄉的情況, 完全與現居住地的文化融合。 這就要求政府在各項工作中, 充分考慮到這部分人的情況。

對比1990和2000年兩次人口普查結果后發現, 在有流動人口的家庭戶中, 戶主與配偶均為流動人口的比例從1990年的7.44%上升到2000年的46.06%。 這說明, 近年來, 流動人口舉家遷居城市或在城市長期定居的比重越來越大, 其中相當一部分人已經成為流入地的“新居民”。 流動的人口已經不再頻繁流動, 越來越多的農民逐步脫離農業, 逐步融入居住地, 成為現居住地常住人口。 因此, 政府對這部分人不能視而不見, 而應該一視同仁, 才可能避免在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出現“城市病”。

為幫助解決計劃生育家庭面臨的實際困難, 針對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的特別扶助制度今年下半年開始正式在全國推行。

特別扶助制度規定,獨生子女死亡或者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的家庭,在女方年滿49周歲后,政府分別給予夫妻雙方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或者100元的扶助金,并還從生產、生活等多方面進行幫扶。

特別扶助制度規定,獨生子女死亡或者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的家庭,在女方年滿49周歲后,政府分別給予夫妻雙方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或者100元的扶助金,并還從生產、生活等多方面進行幫扶。
相關用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