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不說謊。 媽媽以前常說, 那是因為我是個好孩子。 但其實那並不是因為我是個好孩子, 而是因為我根本不會說謊。
媽媽個子不高, 聞起來香香的, 有時穿一件粉紅色的羊毛大衣。 大衣的前面有一條能拉到底的紫色拉鍊, 左胸上則有一個小標, 上面寫著“貝豪斯”。
謊話就是把一些沒發生過的事情說成已經發生過。 但在某個特定的時間和地點, 只能發生一件事。 在那一時間、那一地點, 無數其他的事情都沒有發生。 而對我來說, 只要想到一件沒發生過的事, 所有其他沒發生過的事就都會朝我的腦中湧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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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說, 我今天的早餐是即食燕麥片和一杯熱黑莓奶昔。 但如果我偏要說自己吃的是脆穀片外加一杯茶, 那我就會想到為什麼不是家樂氏可哥米和檸檬水, 或麥片粥加胡椒博士碳酸飲料, 以及我為什麼不是在埃及吃早餐, 房間裡為什麼沒有犀牛, 爸爸為什麼沒穿著潛水服, 等等。 光是把這些寫下來就讓我惶恐不安, 就好像自己站在一棟摩天大樓的樓頂, 看著下面成千上萬的房子、汽車和行人, 而要是我的腦海中充滿了這些東西, 我怕我會忘記站穩並扶好欄杆, 然後就掉下去摔死。
這也是我不喜歡普通小說的另一個原因, 它們總是講些沒有發生過的事情, 這些謊話讓我恐懼不安。
因此, 我所寫的都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