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歲的女兒楠楠幾乎一個字也不認識,
因為我不教她識字。
我也不贊成過早地教孩子識字,
因為早識字佔用了幼兒大量的玩耍時間,
減少了其手指的活動,
對大腦的生長發育不利。
而適合這一年齡的玩耍,
如搭積木、過家家、玩沙土、剪紙和畫畫等等,
都是通過孩子的一雙小手來完成的,
這對促進孩子大腦的發育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另外,
過早進入“文字思維”,
會使孩子的觀察能力減弱。
據我觀察,
孩子識字與否,
其思維方式是不一樣的。
同樣是4歲的孩子看《幼兒畫報》上的故事,
識字的寶寶會大聲念道:“啊呀呀!寶寶又尿床了……”而不注意圖畫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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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兒不識字, 3歲以後由於經常看到大人寫東西, 她也要寫, 於是就經常用自己“發明”的一些符號把一張張紙“寫”得滿滿的。 我想, 如果教女兒識字, 要話很大力氣不說, 3、4歲的孩子也不可能經常一大張、一大張地來寫字;更為重要的是限制了孩子的想像力。 我認為, 那些字不像字、畫不像畫的符號, 看起來似乎毫無意義, 卻正是孩子想像力的證明。
幾年來, 我們和孩子一起玩各種各樣的東西, 從講英語到學游泳, 從拍皮球到做泥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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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編自《父母必讀》 林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