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
與其強攻,
不如智取。
雖然我理解不了這麼高深的句子,
但其精髓我卻能運用自如。
據媽媽的日記記載,
在我一歲半的時候,
我很不喜歡穿拖鞋,
光著腳多自由呀。
可媽媽又總讓我穿,
於是我就想到了兩招。
第一招:媽媽說穿,
我就穿,
穿上之後走出幾步,
出了媽媽的“勢力範圍”,
我把拖鞋甩得遠遠的;第二招:我對媽媽說我要去床上玩,
上床玩當然得脫掉鞋子,
這才是我的真正用意,
在床上呆上幾秒鐘,
等媽媽暫時忘了穿拖鞋的事情,
然後我就迅速下床,
臉上帶著勝利的微笑。
對付我不想穿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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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一度特別喜歡吃“健胃消食片”, 可媽媽說那是藥, 不能多吃, 我就用了緩兵之計, 對媽媽說“給我看看”, 然後趁她不注意, 我趕緊摳出一片藥片, 然後首先讓給媽媽, 媽媽不讓我吃, 媽媽不要, 那我就讓爸爸, 爸爸也搖搖手說:“不要”。 既然你們都不要, 理所當然應該我吃了, 於是,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把藥片扔進了自己的嘴裡。 呵呵, 扔了不就浪費了嘛!有時我想要什麼東西, 我才不直接告訴他們呢, 直接告訴他們, 他們會拒絕我, 我先觀察好了放東西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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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現在也學精了, 她時刻防範著我, 我給她東西吃, 她都不敢要, 因為她上過我的當, 一旦等她吃了我的東西, 我就要提要求, “吃人嘴短”, 她就不好意思回絕我了。 這點伎倆現在都被媽媽識破了, 看來我要學習新的招數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