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星星的天空”是一位職場媽媽, 當初申請產假的時候, 公司領導表現得處處為她著想, 並讓她安心休假, 沒想到產假結束複職的時候, 公司卻軟硬兼施, 變相讓她降職降薪。 與公司協商不了後, 決定走向法律途徑, 維護自己的權益。 以下是她的維權經過, 希望她的經驗能幫助到有同樣經歷的支持媽媽。
生產引發的勞動爭議——休產假前
網友“星星的天空”:
生產引發的勞動爭議——休產假前
一直以來, 想把自己生產前後工作的事寫下來, 確實值得一寫, 也著實一言難盡!
說到休產假, 不得不從進現在的公司說起!06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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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 我現在的公司有四家分店, 卻沒有設人力資源部, 工資由財務部造冊發放, 其他人力資源工作就實行遊擊戰術, 這個負責一下, 那個負責一下。 我進了公司後, 說起來是部門負責人, 實則光杆司令一個, 辦公室裡除了兩張辦公桌, 兩台電腦, 一台印表機, 一台影印機外, 什麼也沒有。
接下來幾個月忙得是屁顛屁顛的, 招人——首先是自己部門的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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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了好幾個月, 工作理順了, 文員也慢慢上手了, 一切才算進入正軌。 八月份, 發現自己懷孕了。 剩下的日子, 孕育毛毛和勤勤懇懇工作兩不耽誤, 每天按時守點擠公交上下班, 期間公司新開了一家分店, 招人啊什麼的忙得不亦樂乎;後來挺著個大肚子的時候還下分店瞭解情況……
一轉眼, 到了今年的三月份, 下個月就要生, 這個月準備要遞交休假申請了。 不知是三月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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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了這話, 心裡是暖暖的!可接下來, 副總三番五次地催我交接, 還特別強調將所有流程、工作程式都要教會對方, 並且要我把辦公室和樓下進門的鑰匙交給對方。 這樣做法, 我心裡肯定有了想法:1我不是辭職;2就算辭職, 我的辦公用品也是交給受理我辭職手續的人, 而不是隨便什麼人。
3月15日, 我打了休產假申請報告, 上面注明了休產假起止時間, 還專門注明了回公司上班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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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副總那種再三催逼的行為, 我將總經理親筆批准的產假報告複印了一份。 我相信公司不會不要我, 但我想, 萬一有什麼變動, 起碼我有一個憑證。 討不討說法在於我, 但起碼我可以選擇, 否則就是啞巴吃黃蓮……
生個孩子我招誰惹誰了?我願意的嗎?承受了懷孕過程中的種種不適, 還要面臨生產的巨大壓力, 工作上面還來個未知!
生產引發的勞動爭議——休產假容易銷假
4月1日開始, 我就休起了產假。 那段日子, 成天吃了睡, 睡了吃, 星爸上班, 我一個人也不想出門。 直到20日, 小星星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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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引發的勞動爭議——休產假容易銷假
7月1日到公司, 副總找我談話, 說讓我再休息一個半到兩個月, 公司到時將成立行政部, 由我負責最合適。 理由是我成立了一個部門, 再成立另一個部門, 比較有經驗。 三個月產假, 說起來是休的產假, 實則是沒工資的, 私營企業嘛, 有時也可以理解。 但在再休息兩個月這事上, 我提出要發給我生活補貼, 因為至少也要讓我看到公司的誠意, 而且我相信只有公司在付出, 才會有較大的希望。 副總說去請示, 結果電話詢問時告知公司沒先例, 不好辦。
8月底, 眼看兩個月過去了, 我再次跟公司聯繫,副總說董事長不同意成立行政部,讓我去做主管。聽到這話,有一種被愚弄的感覺。職位和薪水是一個人能力和價值的體現,降職降薪,就因為生孩子?很想揮一揮手離去,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可這種大方做給誰看呢?揮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換來別人在背後偷笑。所以還是耐著性子磨破嘴皮子說盡了好話,換來的卻是一句:“那你就準備好相關東西該去什麼部門就去什麼部門吧!反正我們公司也經常被勞動局叫去!”我心想:這次不是被勞動局叫去這麼簡單了吧。
後來,我又找到總經理,不管怎麼說,為之服務一年多的公司,不希望也不想做得很難堪。總經理第一句話:“我們是不會放棄你的!人力資源部是你創建的,公司有一個感恩與一個感激!但是,”接下來話鋒一轉:“你自己看看現在有什麼位子合適給你?”頭句話讓人心裡暖暖,第二句就感覺……最後說什麼商議以後給回復,讓我先回去。
這一等就又是沒有音訊,打電話問了幾次,都是還沒有商議。眼看仲裁有效期快過了,8月30日晚上最後一次短信詢問無回復後,第二天上午,我向公司所在區勞動局仲裁委員會遞交了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題外:在此要深深感謝指點我寫仲裁申請的律師!
向勞動局諮詢仲裁需要什麼條件時,回復:找律師諮詢。所以去找了這個律師,他不僅告訴了我仲裁需要提交什麼東西、準備什麼證據,還告訴我像我這種情況,可以追討工作期間的社會保險!(未收取我一分錢)
頭兩次遞交仲裁申請書到仲裁委員會,人家說申請書寫得不規範,要重寫。你問他哪些地方需要改、怎麼改,回復:找律師諮詢吧,我們這是打官司的地方,不是提供諮詢的地方。再次到那個律師事務所門前,看他正在接待客戶,便走到另一家事務所,一主任看過我的東西,來一句:“先交100塊錢諮詢費。”我起身拿過我的仲裁書,說了聲:“謝謝!祝你生意興隆!”然後走了。找到先前那位律師,他在我的仲裁書上用筆圈圈點點,劃去格式不對的,加上該寫的,最後告訴我到網上找一下樣板,並告訴我遞交申請後要經常催,公務部門做事拖拉是正常的,多催才能儘快,同樣沒跟我提錢的話。
生產引發的勞動爭議——仲裁過程
8月31日上午向勞動部門遞交了《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遞交申請書當時,仲裁委員會工作人員就聯繫了公司相關人,然後讓我回家等待開庭通知。聽從律師的建議,隔一天,我便往勞動局掛電話,第二次去電話的時候,對方告知9月24日上午9點開庭(中秋節的前一天)——比我預想的要快。
生產引發的勞動爭議——仲裁過程
9月24日,我踏著點走進勞動局仲裁委員會,公司代表已坐在仲裁庭了。我跟他打了招呼,坐在申請人席位上。
仲裁准點開庭了,只有一位仲裁員加我們兩個當事人,他說這是個很簡單的案子。仲裁員說了些開庭注意事項,然後陳述了案件經由,接著讓雙方舉證、陳述。我的申請書上已經把整個經過交待得很清楚了,一切都沒什麼懸念。值得提的一點是:公司代表——前面提到的多次出面和我談話的公司副總,他提交工資級別標準來說明我的工資,將我的基本工資降了一個檔——出示的東西是經過他更改的,事實上這對我並無影響,因為我的工資卡上月薪是多少,產假工資就該發多少,也不想讓對方太難堪,所以當時並沒指出,實際上我手上有公司真實的薪資標準——總經理親筆簽批的。休庭的時候,他說什麼並沒有作假,不然可以把我的基本工資寫成三百、四百,我很有禮貌地回敬:“沒這個必要。您拿得出虛假的,我就拿得出真實的!”他馬上閉了嘴。
仲裁員建議庭外調解,公司代表也提出自行協調,說什麼公司從來都希望我回去。三天的樣子吧,公司代表給我電話,說經過研究決定,補貼我1000塊錢,讓我十一黃金周過完後回公司上班。當時就覺得是一盆冷水從頭淋到腳,侮辱啊!黃金周過完去上班,當月我的的損失就差不多是1000塊錢(少了黃金周的幾天假和當月獎金),公司實際上沒什麼損失,而我卻和公司撕破了臉,我不有神經病了嗎?轉頭給勞動局打了電話,要求仲裁,勞動局答覆,二個月內給結果。等吧,等吧,人家是合法的,法律規定仲裁就是可以在兩個月內出結果,更何況人家已對我講明,這段時間在學習《新勞動法》,比較忙。
事實上結果來得比我想像的要快,10月17日上午,勞動局來電通知我去拿結果。第二天上午,我到了仲裁辦公室,仲裁員蓋了章,將裁決書交給我。正反兩面印,一共兩張,一時也沒來得及細看,大意是公司補我三個月產假工資加四個月待工補貼;補辦從我進公司到上個月共20個月的養老保險;安排我11月1日上班,辦社會保險,並不得降薪。說實話,這個結果真的出乎我的意料,我連聲道謝,仲裁員意味深長地說:“拿錢的事要找公司聯繫。”
媽媽小編:相信網友“星星的天空”的案例僅僅是眾多職場孕媽權利被侵犯中的一員,但能如她一樣拿去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益的人卻很少,大部分的孕婦都選擇的沉默。在上,不少網友表示不是不懂維權,而且顧忌到與公司撕破臉,即使維權成功最後的結果就是離職。這一點,恰恰是公司敢明目張膽的侵犯孕媽權益的理由!公司都如此做了,還有什麼值得你為公司埋頭苦幹呢?
我再次跟公司聯繫,副總說董事長不同意成立行政部,讓我去做主管。聽到這話,有一種被愚弄的感覺。職位和薪水是一個人能力和價值的體現,降職降薪,就因為生孩子?很想揮一揮手離去,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可這種大方做給誰看呢?揮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換來別人在背後偷笑。所以還是耐著性子磨破嘴皮子說盡了好話,換來的卻是一句:“那你就準備好相關東西該去什麼部門就去什麼部門吧!反正我們公司也經常被勞動局叫去!”我心想:這次不是被勞動局叫去這麼簡單了吧。後來,我又找到總經理,不管怎麼說,為之服務一年多的公司,不希望也不想做得很難堪。總經理第一句話:“我們是不會放棄你的!人力資源部是你創建的,公司有一個感恩與一個感激!但是,”接下來話鋒一轉:“你自己看看現在有什麼位子合適給你?”頭句話讓人心裡暖暖,第二句就感覺……最後說什麼商議以後給回復,讓我先回去。
這一等就又是沒有音訊,打電話問了幾次,都是還沒有商議。眼看仲裁有效期快過了,8月30日晚上最後一次短信詢問無回復後,第二天上午,我向公司所在區勞動局仲裁委員會遞交了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題外:在此要深深感謝指點我寫仲裁申請的律師!
向勞動局諮詢仲裁需要什麼條件時,回復:找律師諮詢。所以去找了這個律師,他不僅告訴了我仲裁需要提交什麼東西、準備什麼證據,還告訴我像我這種情況,可以追討工作期間的社會保險!(未收取我一分錢)
頭兩次遞交仲裁申請書到仲裁委員會,人家說申請書寫得不規範,要重寫。你問他哪些地方需要改、怎麼改,回復:找律師諮詢吧,我們這是打官司的地方,不是提供諮詢的地方。再次到那個律師事務所門前,看他正在接待客戶,便走到另一家事務所,一主任看過我的東西,來一句:“先交100塊錢諮詢費。”我起身拿過我的仲裁書,說了聲:“謝謝!祝你生意興隆!”然後走了。找到先前那位律師,他在我的仲裁書上用筆圈圈點點,劃去格式不對的,加上該寫的,最後告訴我到網上找一下樣板,並告訴我遞交申請後要經常催,公務部門做事拖拉是正常的,多催才能儘快,同樣沒跟我提錢的話。
生產引發的勞動爭議——仲裁過程
8月31日上午向勞動部門遞交了《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遞交申請書當時,仲裁委員會工作人員就聯繫了公司相關人,然後讓我回家等待開庭通知。聽從律師的建議,隔一天,我便往勞動局掛電話,第二次去電話的時候,對方告知9月24日上午9點開庭(中秋節的前一天)——比我預想的要快。
生產引發的勞動爭議——仲裁過程
9月24日,我踏著點走進勞動局仲裁委員會,公司代表已坐在仲裁庭了。我跟他打了招呼,坐在申請人席位上。
仲裁准點開庭了,只有一位仲裁員加我們兩個當事人,他說這是個很簡單的案子。仲裁員說了些開庭注意事項,然後陳述了案件經由,接著讓雙方舉證、陳述。我的申請書上已經把整個經過交待得很清楚了,一切都沒什麼懸念。值得提的一點是:公司代表——前面提到的多次出面和我談話的公司副總,他提交工資級別標準來說明我的工資,將我的基本工資降了一個檔——出示的東西是經過他更改的,事實上這對我並無影響,因為我的工資卡上月薪是多少,產假工資就該發多少,也不想讓對方太難堪,所以當時並沒指出,實際上我手上有公司真實的薪資標準——總經理親筆簽批的。休庭的時候,他說什麼並沒有作假,不然可以把我的基本工資寫成三百、四百,我很有禮貌地回敬:“沒這個必要。您拿得出虛假的,我就拿得出真實的!”他馬上閉了嘴。
仲裁員建議庭外調解,公司代表也提出自行協調,說什麼公司從來都希望我回去。三天的樣子吧,公司代表給我電話,說經過研究決定,補貼我1000塊錢,讓我十一黃金周過完後回公司上班。當時就覺得是一盆冷水從頭淋到腳,侮辱啊!黃金周過完去上班,當月我的的損失就差不多是1000塊錢(少了黃金周的幾天假和當月獎金),公司實際上沒什麼損失,而我卻和公司撕破了臉,我不有神經病了嗎?轉頭給勞動局打了電話,要求仲裁,勞動局答覆,二個月內給結果。等吧,等吧,人家是合法的,法律規定仲裁就是可以在兩個月內出結果,更何況人家已對我講明,這段時間在學習《新勞動法》,比較忙。
事實上結果來得比我想像的要快,10月17日上午,勞動局來電通知我去拿結果。第二天上午,我到了仲裁辦公室,仲裁員蓋了章,將裁決書交給我。正反兩面印,一共兩張,一時也沒來得及細看,大意是公司補我三個月產假工資加四個月待工補貼;補辦從我進公司到上個月共20個月的養老保險;安排我11月1日上班,辦社會保險,並不得降薪。說實話,這個結果真的出乎我的意料,我連聲道謝,仲裁員意味深長地說:“拿錢的事要找公司聯繫。”
媽媽小編:相信網友“星星的天空”的案例僅僅是眾多職場孕媽權利被侵犯中的一員,但能如她一樣拿去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益的人卻很少,大部分的孕婦都選擇的沉默。在上,不少網友表示不是不懂維權,而且顧忌到與公司撕破臉,即使維權成功最後的結果就是離職。這一點,恰恰是公司敢明目張膽的侵犯孕媽權益的理由!公司都如此做了,還有什麼值得你為公司埋頭苦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