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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孩子“零容忍”

打孩子的家長沒好果子吃

美國法律嚴禁動手“教訓”孩子, 不存在“打是親罵是愛”這一說。 《紐約時報》曾報導:紐約市皇后區一華裔婦女, 因為八歲的兒子沒做作業便用掃把抽了他一頓。 第二天, 學校老師發現了孩子身上的傷痕, 立即向紐約市兒童服務管理局舉報。 當天晚上, 員警把她的三個孩子都帶走了, 送交兒童收養機構。 這位媽媽不僅要忍受和孩子分離的痛苦, 還要花錢請律師證明自己有愛孩子的能力, 索回孩子的撫養權。

這不是針對華裔的法律, 誰觸犯誰受罪。 在加州, 一白人母親領著一對兒女到超市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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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男孩鬧起來沒夠被母親抽了一巴掌。 超市售貨員當即報警。 付款出門時, 員警已經在門外恭候。 她進了局子, 孩子被保護中心送到有教養能力的人家寄養。 她丈夫變賣了房產, 湊了二十萬美元的保釋金, 才把她保釋出來。

對孩子不管不顧也是犯罪

即使不動手, 將孩子一個人鎖在家, 監護人同樣會受到法律制裁。 電影《刮痧》就有這樣一個橋段, 那可不是為了烘托劇情而瞎編的。 2010年, 美國網球選手安娜·庫爾尼科娃的母親阿拉·庫爾尼科娃, 被佛州警方拘捕。 因她把5歲的小兒子, 也就是安娜的弟弟, 一個人留在家裡, 自己跑去銀行辦事了。 安娜的弟弟沒有幫媽媽掩藏罪證, 從二樓視窗爬下來, 被路人發現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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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把他送到醫院, 檢查一下確認沒有大礙後, 轉頭就把庫娃阿姨給抓了, 理由是涉嫌“忽視照管兒童”。

涉嫌性侵, 嚴懲不貸, 管你親爹親媽

華裔林先生六歲的女兒在作文裡寫了一句:“爸爸我討厭你, 不要碰我!” 這句話馬上引起了校方的警覺, 隨後校方對孩子詢問調查, 得知孩子曾被父親摸屁股。 學校馬上報告了所在地區的兒童福利局和司法機構, 並將孩子帶往專業的醫療室驗傷。 儘管林太太一再解釋說, 摸屁股不過只是一家人在嬉戲開玩笑時丈夫溺愛女兒的表現, 並無任何涉性的想法, 但兒童福利局及相關的執法單位則認為, 這玩笑開得太大。 孩子對父親的指控, 加上母親對父親行為的辯護, 倆人對孩子的監護權被社會福利機構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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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關還針對林先生的行為提出訴訟, 懷疑林先生對子女有性侵嫌疑。

讓孩子喝酒涉嫌虐待兒童

在一些州, 父母給兒童品嘗酒精飲料也是違法的。 2012年7月3日, 亞利桑那州的鳳凰城, 一位年輕的媽媽帶著兩歲的兒子到一家餐廳吃飯。 服務生驚訝地看到這位媽媽拿起啤酒罐, 往寶寶面前的小杯子裡倒了一點啤酒。 小寶寶喝了一口, 從癱軟的坐姿來看, 有些醉了。 服務生迅速報警。 這位年輕媽媽當即被捕。 她辯解說, 自己並不想給寶寶喝酒, 是因為寶寶總想伸手去夠啤酒罐, 她打算讓他嘗到這種味道不好喝, 打消他的好奇心, 就往他的蘋果汁裡摻了一點點啤酒。 但她還是進了局子, 被指控虐待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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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神經過敏, 而是真心對孩子負責

說了這麼多, 咱這邊的家長估計會覺得美國人太神經過敏了吧?簡直小題大做!事實上, 從國內外的諸多案例來看, 這樣做是很有必要的。 未成年人是弱勢群體, 一旦法律對看似輕微的行為放任不管, 就可能讓加害者膽子一點點大起來, 甚至變得理直氣壯, 最終給未成年人帶來不可挽回的傷害。 零容忍政策看似殘酷, 實際卻極有必要。 在美國, 即便是孩子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 也沒有權利去傷害孩子, 不管是故意為之, 還是放任不管。

侵害兒童的犯罪, 在美國法律中量刑一般都相當的重。 更厲害的是, 倘若某人因為虐待、性侵兒童坐過牢, 出獄後會過得豬狗不如。

對於涉及兒童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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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執法部門很重視。 在聯邦調查局也設有專門負責追蹤失蹤兒童、性侵犯兒童案件部門。 在總部和各地分局, 還都配有受過訓練的女探員, 專門負責在此類案件中有技巧地詢問未成年人, 以免調查過程給他們的心靈帶來二次傷害。

在美國, 侵犯兒童的人基本都能得到嚴懲, 有一個很大原因是全民有保護孩子的意識, 整個社會被動員起來, 組成一張嚴密的網路, 對可能存在的虐待、侵害兒童案件, 隨時隨地予以監督。

無論是幼稚園老師、社工、醫師, 還是普通的鄰居, 一旦發現了可疑情況(如小孩被父母責打哭鬧、居住環境很不健康、身上有奇怪的傷痕等), 都可以打電話報警, 或是通過專門的網站告訴社工。 警方接報之後,依法登門調查確認。

2011年,一名家住米沙沃卡市的年輕媽媽,帶著不滿1歲的兒子去看醫生,因為他的鼻子被太陽曬得蛻皮了。但接診醫生發現了更嚴重問題:孩子的一根肋骨,發生過骨折。雖然已癒合,醫生還是立即報警了。經檢查確認,孩子3根肋骨和上臂曾經骨折,且都未得到有效治療。隨後,這個23歲的媽媽承認,孩子兩個月大時,老是哭鬧,心煩意亂之下就用力搖晃了他。這個媽媽被裁定犯有虐待兒童、疏于照管兩項罪名,共判處6年徒刑。很難想像,如果這位醫生沒有發現或未報警,這孩子還會遭受多少折磨。

警方接報之後,依法登門調查確認。

2011年,一名家住米沙沃卡市的年輕媽媽,帶著不滿1歲的兒子去看醫生,因為他的鼻子被太陽曬得蛻皮了。但接診醫生發現了更嚴重問題:孩子的一根肋骨,發生過骨折。雖然已癒合,醫生還是立即報警了。經檢查確認,孩子3根肋骨和上臂曾經骨折,且都未得到有效治療。隨後,這個23歲的媽媽承認,孩子兩個月大時,老是哭鬧,心煩意亂之下就用力搖晃了他。這個媽媽被裁定犯有虐待兒童、疏于照管兩項罪名,共判處6年徒刑。很難想像,如果這位醫生沒有發現或未報警,這孩子還會遭受多少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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