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起令人扼腕的慘劇!其根源可以歸結到落後社會文化的教子理念, 比如在我們的家庭裡缺少人際邊界, 因為兒女是自己生的, 就被當成了私有物品, 忘了孩子也有基本的人權, 缺乏對孩子最基本的尊重, 教子變成了對孩子的控制, 於是, 以愛的名義對孩子進行的種種傷害比比皆是;當然, 這慘劇也有不可推卸的個人責任。
一個能活活把自己親生女兒打死的父親, 從心理學的角度看, 應該是一個不會管理自己憤怒情緒的人, 一個心理極不健康的人, 一個可恨又可憐的人。
鄭東在自己的人生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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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 憤怒是被其他的情感激發出來的。 比如人感到恐懼、無助、無能、無望時, 就會產生憤怒情緒。 這憤怒有時沖著自己來, 極端的自我攻擊的方式就是自殺;有時會沖著別人去, 極端的發洩方式就是殺人。
鄭東年少時有沒有被虐待, 是不是一個家庭暴力的傳承者, 我們不得而知, 但他有一個缺少愛的童年應該不是妄斷。 尚未成年就因“早戀”進了局子, 年紀輕輕又失去了婚姻, 加上工作不如意, 他便把全部的希望寄託在女兒的身上。
對女兒的養育, 他是既寵溺, 又想管控她的一舉一動。 寵溺與管控看起來有點兒矛盾, 其實它們有一個共同的淵源, 那就是——對女兒的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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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女兒的不信任, 源于鄭東對自己的失望。
由於他不相信女兒有能力照顧自己, 便對女兒有了讓自己的叔叔都看不下去的寵溺。 由於他把自己人生失敗的錯誤歸因投射到女兒身上, 災難化地預期女兒的未來, 更加重了他的不信任、擔心和恐懼。 但他消除自己擔心和恐懼的唯一方式, 就是對女兒不擇手段地管控。 這管控甚至到了要去醫院強行檢查處☆禁☆女☆禁☆膜的荒唐境地, 也稱得上天下奇聞了。 而當他又一次發現女兒晚歸, 發現自己的管控失效後, 對女兒、更對自己產生了深深的絕望, 這絕望終於變成了暴怒一下子吞沒了他, 也吞沒了花季女兒的生命。
女兒小時候, 對這樣的寵溺和管控還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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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孩子在家裡得不到親人的理解和溫暖, 自然會去外面尋找。 她的“早戀”, 她過早地陷入與某一位異性的親密關係, 其實未必真是對性那麼有興趣, 也許她只是在尋找在家中得不到的溫暖。 而如果只有做那些不被父親允許的事, 才能得到想要的溫暖和快樂, 又會助長她的違逆和對父親的反抗。 缺少家庭溫暖的青春期的孩子, 往往容易陷入這樣令人擔心的關係之中, 應該引起家長們的重視和反思。
至於家庭暴力對孩子的長遠影響, 簡單說來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