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和懲罰是針對孩子的過失和不良行為而進行的教育活動, 是一種負性強化, 是讓孩子從行為效果的相反意義上接受教訓, 是孩子成長過程中的除蟲劑。 批評主要是針對孩子的一般過失或不良行為, 以言語的形式指出孩子的過錯。 批評要注意方式方法, 最好不要當眾指責孩子, 因為當眾指貴容易傷害孩子的自信心;對於孩子的錯誤和過失, 有時需要嚴厲的批評, 使孩子認識到錯在什麼地方, 吸取教訓, 有所進步。 但批評要講道理。 要尊重孩子的人格, 決不能聲色俱厲。 而是要講清利害, 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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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是針對孩子較嚴重的過失或批評難於奏效時所採取的教育方式, 懲罰是一種較強的負性影響。 對孩子施行懲罰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懲罰要解釋理由。 如臾對孩子施以懲罰而不解釋理由, 這樣的懲罰效果一定不會很好。 只有讓孩子明白為什麼懲罰他, 他才能吸取拍誤行為的教訓而有所改變, 以後犯同樣錯誤的可能性才會減少。
二是懲罰不等同於打罵。 懲罰有時是必要的, 但懲罰井不等同於打寫。 粗暴的打寫等不僅會傷害孩子的自信, 有時這種懲罰行為還會造成不良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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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不要過於頻繁地使用懲罰。 過於頻繁地使用懲罰會便孩子產生畏俱和無助感, 他們會由於畏俱而想方設法躲避懲罰者, 會由於無法逃避懲罰而變得畏縮不前, 這就不僅不利於孩子改正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