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交往的要領是把握原則和分寸, 否則初衷和結果可能失衡, 甚至出現問題。
首先, 言行舉止要適度。 如:聽別人講話需要看著對方, 但如果兩眼直愣愣地盯著, 也會讓人發毛。 贊許別人是與人搞好關係的良方, 可過於誇大其詞就會有“虛假”之嫌。
其次, 維繫人際關係並不是庸俗的相互討好, 因此, 要有原則。 這些原則首先來自社會道德包括職業道德規範, 來自社會公眾利益。 幼兒教師是幼稚園這一社會群體中的一員, 每位教師都應以維護幼兒的權益、履行幼兒教師的職責為自己在幼稚園生活的最高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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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間的關係應該建立在共同維護這些權益、履行這些職責的基礎上。 不能為改善個人關係而違背幼稚園生活的準則。 那種無原則地“送人情”的做法是不會有生命力的, 早晚要出亂子。 這樣建立的“友誼”也是如履薄冰。 某幼稚園的一位老師經常遲到, 她的班長礙于“朋友面子”不僅不做記錄, 還主動承擔她的工作。 終於有一天, 班上由於缺人出了安全問題。 這下不僅幼兒受傷害、工作受損失, 兩個人的“交情”也不復存在了。
在幼稚園這種人際交往頻率比較高的地方, 無原則的親密關係, 甚至搬弄是非, 都不符合幼稚園整體利益和教師做人的道德原則。 言語表達的方式固然亙要, 表達的內容更加重要。 為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