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抗帕金森綜合症藥物的妊娠期應用
抗帕金森綜合征的藥物在妊娠中被使用的機會相對較少, 因此尚未進行過大規模的流行病學調查研究。 在FDA藥物危險性分類中, 絕大多數抗帕金森綜合征藥物被歸人C類, 妊娠期慎用。 有研究報告特別提示, 培高利特(Pergolide)和金剛烷胺(Amantadine)等可能會有致畸作用。 因此年輕一些的帕金森綜合征患者在妊娠前, 應向臨床醫生充分地進行諮詢和協商。
1.左旋多巴
是抗帕金森綜合征的代表性藥物, 在FDA藥物危險性分類中被歸入c類。 動物實驗中有胚胎毒性。
Advertisiment
2.金剛烷胺
在FDA分類中被歸入C類。 動物實驗顯示, 大劑量使用該藥物, 可有胚胎毒性和致畸形。 有研究報導顯示, 在妊娠初期服用金剛烷胺的64名孕婦中, 有5例出生的嬰兒發生了先天畸形(為對照組的3.1倍)。 最近, Norara等人亦報導了1例因服用金剛烷胺而導致胎兒心血管毒性的病案。 但到目前為止, 對於本藥的孕期危險性, 尚無最後的定論。
3.培高利特
是近年來開發的一種抗帕金森綜合征的新藥。
Advertisiment
4.吡貝地爾
吡貝地爾(Piribedil)可單用或與左旋多巴合用治療帕金森病。 動物實驗研究未發現任何致畸作用的證據, , 目前尚缺乏人體研究資料, 由於缺乏臨床方面的資料, 妊娠用藥安全性尚不清楚。
5.溴隱亭
用於原發性或腦炎後帕金森綜合征的輔助治療.屬於妊娠期慎用的藥物。 垂體催乳素瘤婦女用藥致月經恢復後可能妊娠, 妊娠期間可繼續使用維持量或停藥, 但應注意妊娠後垂體催乳素瘤有增大的可能。 研究發現長期用藥胎兒致畸率無明顯升高。
Advertisiment
6.苯海索類
屬於C類藥物, 主要是因為目前的臨床資料太少, 尚不能確立該藥的安全性。 尚未見文獻報導該藥對胎兒有致畸或毒性作用。
7.東莨菪堿
屬膽鹼受體阻斷藥, 為傳統的抗帕金森綜合征藥物, 一般主張孕期不宜服用。
二、抗帕金森綜合症藥物的哺乳期應用
1.金剛烷胺
可被分泌到乳汁中, 哺乳過程中乳兒可出現反射性嘔吐, 皮疹和尿瀦留, 應謹慎使用。
2.左旋多巴
可被排泌到乳汁中。 由於該品是泌乳素的抑制劑, 因此可能有抑制乳汁分泌作用, 哺乳期慎用。
3.溴隱亭
可顯著抑制乳汁的分泌, 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 苯海索類藥物可抑制乳汁分泌, 但尚不清楚該類藥物可分泌至乳汁中的量有多少。
4.東莨菪堿和阿托品
Advertisiment
易透過血腦屏障, 也易進入母乳, 但一般不會對嬰兒有明顯的毒副作用。 不過考慮到可減少乳汁分泌並對新生兒產生一定的阿托品樣作用, 不主張哺乳期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