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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藥的使用也許會造成胎兒畸形

由於生病, 33歲的璧山女子張曉紅日前到當地一醫院檢查治療, 結果沒想到醫院B超竟沒查出張已懷孕。 隨後, 醫院給張治病時使用了孕婦禁用的抗生素藥, 給胎兒留下巨大致畸隱患。 昨日(11月16日), 醫院向準備流產的張支付了一筆補償金。

家住璧山縣青杠鎮的張介紹, 由於年紀越來越大, 再婚後丈夫一直希望要個孩子。 本月7日, 張突感身體不適, 來到位於璧山縣城北門的一家醫院檢查治病。 通過照B超, 醫生發現張患有卵巢囊腫和盆腔積液, 需住院治療。 隨後, 張在醫院住院輸液4天, 其間醫生開了抗生素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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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說, 出院後沒幾天, 張再次感到不舒服, 到縣城內另一醫院檢查, 結果發現居然已懷孕近一個月。 這讓張很害怕:由於之前治病時, 醫院使用了孕婦禁用的抗生素藥, 孩子已存在巨大畸形可能。 張說:“我諮詢了專家, 孩子如果生下來將有極高的畸形率。 考慮到風險極高, 孩子肯定不能要了。 ”

昨日, 張和家人找到醫院, 希望就醫院漏檢懷孕而違規使用抗生素藥討個說法。 由於雙方賠償要求差距太大, 雙方一度發生激烈爭執, 並驚動璧城派出所民警。

昨下午, 記者在璧城派出所獲悉, 雙方經過協商, 已達成一致離開派出所。 當事醫院鄭姓院長承認, 張在醫院B超檢查時確實沒發生其已有身孕, 但漏檢情有可原:張正常的月經週期是每月的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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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到醫院時檢查時一個完整的月經週期沒完, 當時胎兒只有20多天。 而胎兒在足月之前是很難用B超檢查出來。

隨後, 醫院根據正常治療需要, 給張使用了兩種抗生素藥。 這兩種抗生素藥會否導致胎兒畸形?鄭承認確實有一定致畸可能, 比率有多大難說。 對於醫院到底向張支付了多少賠償金, 鄭不願詳說, 只承認是給了一定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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