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
確實有一些藥物會與避孕藥產生對立,
不宜同時服用。
口服避孕藥主要由雌激素(如炔雌醇)和孕激素(如炔諾酮、甲地孕酮)組成。
口服避孕藥會與某些藥物發生相互作用,
以至發生避孕失敗或突破性出血等情況。
例如,
患結核病的婦女,
由于服用了利福平,
便會加速雌激素與孕激素的代謝,
使其在血液中的濃度顯著降低,
以致影響到避孕效果。
又如癲癇病人服用撲米酮(撲癇酮)、乙琥胺、苯妥英鈉、苯巴比妥和卡馬西平等藥物,
都能促使肝細胞內的藥物代謝酶增加,
從而加速對口服避孕藥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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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
又會增加孕婦激素與球蛋白的結合率,
使游離的藥物濃度大大降低,
這樣就會療效,
導致避孕藥失敗。
再如,
病人服用四環素、紅霉素、氯霉素和氨芐西林,
以及呋喃妥因、復方新諾明等藥物時,
同樣會使婦女的受孕婦率升高。
因為用了以上抗菌藥物后,
抑制了腸道內細菌的生長繁殖,
便阻礙了雌激素的再吸收,
因此,
避孕也就容易失敗。
還有安寧、安乃近、保泰松、克霉唑、酮康唑,
灰黃霉素、氫化可的松等,
均會影響口服避孕藥的效果。
反之,
口服避孕藥對合用的某些藥物,
同樣有著較大的影響,
或療效降低,
或產生毒副作用,
故也不容忽視。
例如,
口服避孕藥可延緩皮質激素(特別是氫化可的松)的代謝,
使治療作用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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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也隨之增加。
又如口服避孕藥可促使降壓藥利血平、甲多巴等具有增強刺激生乳素分泌的作用,
而引起乳腺增生和溢乳。
抗精神失常藥氯丙嗪、鹽酸米帕明(丙咪嗪)等也有類似的情況。
再婦口服避孕藥可使抗凝血藥雙香豆素的治療大為降低。
總之,
采用口服避孕藥的婦女,
在用藥治病時,
要注意藥物的選擇,
或改用
其他避孕措施,
以防藥物相互作用。
這樣不僅能確保避孕成功,
而且,
使藥物在發揮正常療效的同時,
不良反應也會減少到最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