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可以怎樣避開誤區, 為孩子選擇適當的玩具呢?
金律1:根據孩子的年齡特點和心理需求選擇玩具
不同年齡段的孩子, 其身體發育程度和心理發展程度不同, 對玩具的要求也不同, 家長應依此選擇玩具。
3歲左右的孩子已經具備了一定的活動能力。 對這一階段的孩子, 家長宜選擇促進他們體能發展的玩具, 如小皮球、手推車、小木桶、積木、娃娃等。
4歲的孩子, 隨著語言功能的發展, 比較喜歡模仿周圍成人的動作和生活, 因此可為他們選擇模仿生活的主題玩具, 如娃娃家玩具(娃娃、餐具等)、醫院玩具(針、聽診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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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歲的孩子, 知識經驗逐漸增多, 自主性加強, 可為他們選擇自己動手、動腦的玩具, 如棋類玩具、建築積木、像皮泥以及一些工具性玩具和半成品材料, 如木板、木棰、安全剪刀、膠水、火柴盒、牙膏管、乾果殼等。 可引導孩子、適當的時候幫助孩子利用這些東西隨意製作自己理想的物品。 這種積極、主動的建設性活動是最有利於兒童身心發展的。
金律2:根據孩子的個性差異, 有目的地選擇玩具
好動的幼兒, 家長可為其選擇靜態性的智力玩具, 如積木拼搭、插塑玩具等;
性格孤辟、沉默寡言、不合群的孩子, 家長可為其選擇動態玩具, 如聲控玩具等, 讓其在輕鬆、自由、不受壓制的遊戲氛圍中產生愉快和自信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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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枝大葉、性情急躁的孩子, 家長可為其選擇製作性玩具, 如提供半成品或紙盒、小棒、磁鐵、綢布、數字盤、玩具秤等, 讓孩子在專心操作的過程中產生敏銳的辨別能力。
當然, 除了為孩子恰當地選擇玩具外, 作為家長更重要的還要引導孩子有效地、創造性地使用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