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掠讀與尋讀究竟有什麼分別

一些雜誌中的文章時常提到, 有人證明受過訓練的讀者能以每分鐘數千字的速度閱讀。 因此, 那些手邊堆積著大量閱讀材料的人可能會輕率地得到一個結論。 莫非世上真有某種法術, 可以幫助每分鐘看200字的拖拉者, 一躍而成為掃視一眼就理解數頁文字的超級讀者。 這種超級讀者每每不等喝下第一杯咖啡就看完了晨報。 晚上回家時, 攜帶的公事包不再脹消著當天騰不出時間翻閱的材料。

是否有可能做到這步, 完全取決於我們對“閱讀”一詞的解釋。 我們已經明確, 有關閱讀目的含義——為理解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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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須牢記, 這是個非常概括的目的。 閱讀速度顯然受我們想要理解全部事實還是部分事實的目的所制約。

有時, 從某一頁文字中, 我們只想獲得一則資訊, 那麼, 花一, 二秒鐘便可容易地找著。 如果閱讀過程包括從書中找出我們需要的資訊, 並予以理解的話.那麼, 隨著我們理解了該資訊, 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說讀過了這篇文章。 或者不妨作一想像, 我們打算去某地度假且又希望縮小選擇的區域。 我們查閱了四本介紹各個國家的書籍, 我們需要知道的是有關地方的大略情況, 眼下並不想瞭解記載義大利偏僻山村小教堂的有關細節。 因此, 要從這些書中得到我們需要的資訊, 一夜的閱讀大概就足夠了, 這時要求我們的閱讀速度可能在每分鐘1O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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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得具備適當的理解力。

基於這種解釋, 以每分鐘數千字的快速閱讀在某種情況下是可能辦到的。 但把這種活動稱為“閱讀”是否合理呢?為了使“閱讀”一詞具有意義, 有必要把閱讀過程按幾個不同的技巧而劃分, 並給以不同的名稱。 有效讀者對所有這些技巧都運用自如 一那麼, 快速閱讀的唯一技巧, 在於為確定的閱讀目的而施用技巧。

當我們一夜之間讀四本書時, 最好稱這種活動為“掠讀”。 這個詞人們很熟悉, 雖有時運用不慎, 但它的適用範圍卻很廣泛。 有人說:“我正想掠讀這份報紙。 ”他這話.什麼意思呢?它多半是指他將攤開報紙, 略帶無所用心的神態掃視報紙的若干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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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找些有趣的東西看, 有時, 他有收穫, 有時卻一無所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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