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放暑假了, 媽媽給3歲半佳琳制定了一份《電視協定》用來限制她看電視的時間。 那么, 這份協定能奏效嗎?爸爸媽媽怎樣才能有效管理電視時間呢?
佳琳3歲半, 平時就是一個電視迷。
周一到周五, 每天從幼兒園回家后要趁媽媽做飯的時間看一個半小時電視, 晚飯后散步回來還要再看30分鐘的卡通片才肯洗澡睡覺。 到了周末, 她每天睜開眼睛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開電視, 每次都要從早上8點看到爸爸媽媽帶她出門。 如果恰巧這一天爸爸媽媽有事, 不能帶她出門, 那么電視就幾乎要從早上一直開到午睡之前……
Advertisiment
15天+戶外炎熱難當+好說話的爺爺奶奶……天哪, 佳琳媽媽想想都恐怖:女兒不變成一個沙發土豆才怪呢!想到這里, 她拿起紙筆三下兩下就擬定了一份《電視協定》——
佳琳的暑期電視協定
1、每天必須保證1小時游泳、1小時畫畫或者做手工, 每天看電視不超過2小時。
2、每天保證吃足夠的水果和蔬菜。
3、如果沒有按照要求游泳、畫畫或者不好好吃水果、蔬菜, 就縮短看電視的時間作為懲罰。
媽媽把《協定》交給佳琳的爺爺奶奶, 而我們則把它送給了兒童媒介專家。 專家看過之后, 做出如下點評:
1、媽媽對于孩子的媒介消費時間是有計劃和設計的, 對暑期活動也有初步的安排。
2、以縮短電視時間作為懲罰方式, 說明媽媽準確把握了孩子最重視的東西。
Advertisiment
3、孩子的暑期安排比較單調, 幾乎都在家中和室內活動。
4、作為懲罰的電視時間沒有明確標準, 這是該協定明顯的漏洞。
專家提醒我們:和孩子的協定簽得越明確就越容易實施, 如果協定可以有多種解釋, 就會在不斷的討價還價中變得面目全非。
事實證明, 佳琳媽媽草擬的協定因為內容模糊, 執行得很不理想。
第一周過去了, 佳琳的暑期生活可謂亂作一團:她以各種理由, 比如外面太熱了, 紅顏色的蠟筆用完了, 甚至坐在小椅子上屁股疼等等壓縮了每天游泳和畫畫的時間, 而當這些媽媽明文要求的任務不能完成之后, 看電視就成了理所當然的填補空余時間的活動。 而本應作為懲罰方式看電視時間,
Advertisiment
此外, 長時間窩在沙發里看電視, 佳琳看上去萎靡不振, 整天懶洋洋的。 而每天消耗不掉的精力, 又轉化成無理取鬧的動力, 佳琳制造各種事端發泄情緒、消耗體力……
媒介專家細化條文、量化獎懲, 再借助工具, 重新頒布的協定讓電視生活變得可控又有趣。
我們再次找到媒介專家, 請她幫我們修改這份儼然已經成為廢紙的《電視協定》。 最終, 我們得到了下面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