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財務管理的結構方式比較複雜, 主要的有如下幾種:
(1)主管式。 所謂的主管式, 就是家庭的一切財務活動都交由一個人來集中統一管理, 家庭的全部收入都由這個人來保管, 家庭的全鄂支出都由這個人來決策。 這個當家人掌握家庭的經濟“大權”, 其他成員則不直接理財。
從理財的角度說, 當家人與家庭成員之間有各種各樣的關係, 如無條件服從關係, 服從輔助關係等, 由一人主管的方式具有很多優點:第一, 由於當家人主管家庭的財務, 這樣自然會成為家庭的核心, 對家庭起到凝聚作用;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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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家庭財務的當家人, 一般在家庭中要有一定的威望, 受到家人的尊重和信任, 有一定的管理經驗和管理能力, 並且有較充沛的精力。
(2)合作式。 所謂的合作式, 就是由家庭中的幾個成員互相配合, 共同理財。 如果是同輩人之間合作, 例如夫妻或兄弟姐妹之間的合作, 稱之為橫向合作;如果是兩代人之司的合作, 例如父子、婆媳之間共同理財, 則稱為縱向合作。 合作理財方式的特點是:第一, 可調動更多人管家理財的積極性。 第二, 由於負擔相對分散, 不致使某個人過於勞累。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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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式的理財方式, 比較適合於夫妻各自有各自的事業, 單獨一個人難以承擔全部家務。 另外, 雙方的素質、能力都比較接近, 關係又比較和諧的家庭。 據有關資料統計, 採用這種理財方式的家庭大約為37.8%左右。
(3)自主式。 所謂自主式, 是指每個家庭成員在經濟上各自相對獨立的理財方式。 在這樣的家庭中, 除了吃、住等必須集中消費的項目之外, 其餘的消費都由各成員自主管理。 例如, 所穿的衣物、所用的生活品等各自購買, 各自管理。
自主式管理的優點是, 第一, 可使家庭中的所有成員養成主人翁的意識, 減少互相之間的依賴性;第二, 每個人都有自我決策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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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這種方法時, 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以上介紹的幾種方式, 都各有利弊, 無論選用哪種方式, 都要充分發揮其有利的一面, 防止不利的一面。
(2)無論哪種方式, 家庭中都要有一個核心人物, 這個人物或直接或間接地起著凝聚和協調的作用, 不然家庭就會成為一盤散沙, 矛盾就會四起。
(3)根據各家的具體情況, 可以以一種方式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