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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孕婦吃藥需注意孕周

孕期吃藥是非常慎重的事情, 如果迫不得已吃了藥, 該怎麼辦呢?專家表示, 及時進行相關的檢查, 能有效地發現很多胎兒畸形或發育異常。 同時, 如果出現先兆流產, 不能違背自然規律, 不惜一切代價的保胎。

33天到12周為致畸敏感期

瑪麗婦嬰醫院產科主任余梅教授表示, 人類懷孕存在一個致畸敏感期:從停經33天到懷孕12周。 在33天之前, 受精卵進行細胞分裂, 細胞數目不斷增長, 但還沒定向分化為頭、手、心臟等器官和組織, 藥物對胚胎的打擊呈“全或無”效應――藥物造成的打擊要麼特別重大, 導致胚胎流產;要麼完全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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胚胎繼續發育而沒有畸形。

在致畸敏感期, 胎兒的各個器官開始分化, 例如心臟的發育時期受到藥物的影響, 便可能造成房間隔、室間隔缺損等先天性心臟病。 過了12周之後, 藥物的影響相對較小, 但神經系統等仍在不斷發育中, 一直持續到出生後, 因此12周之後藥物依然可能對胎兒造成一定的影響。 所以在整個妊娠期間使用藥物都需要很小心。 可用可不用者儘量不用, 必需使用者儘量選擇對胎兒影響較少的藥物, 而且盡可能避免在致畸敏感期使用。

不可一味保胎

余梅表示, 在致畸敏感期吃錯藥的孕婦處於高危妊娠狀態, 應進行產前優生諮詢和產前診斷。 這些檢查包括在早孕期(11―13周)進行B超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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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孕期(20―24周)進行彩超檢查;早孕期和中孕期進行唐氏綜合征篩查;在7―10周進行絨毛活檢;在16―20周進行羊水穿刺檢查;在20周以後可以抽取臍血檢查。 這些後期措施能有效地發現很多胎兒畸形或發育異常。

藥物和各種因素還會導致一些孕婦出現先兆流產, 即陰☆禁☆道有少量出血、下腹隱隱作痛等。 先兆流產可能是孕婦的問題, 例如黃體功能不全, 補充黃體酮就好了;也可能是胚胎本身發育出了問題, 被先兆流產自然選擇所淘汰, 但很多孕婦和家屬不能理解, 不惜一切代價也要安胎, 結果反而違背了優生規律。 在西方發達國家, 人們從優生的角度考慮, 對先兆流產並不積極安胎, 寧願流產後再懷一個健康的孩子。 (記者 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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