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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晃嬰兒是“虐待”行為

當幾個月的嬰兒哭鬧不止時, 作為看護人的父母、保育員等, 大多習慣抓住嬰兒的肩或上臂等部位不斷搖晃, 試圖以此來制止嬰兒的哭泣。

不少人將此視為傳統習慣進行仿效或傳授。 實際上這是一種極為有害的莽撞的行為, 很容易引發意想不到的後果。

由於嬰兒的頭較大, 韌帶的彈性差, 頸部肌肉較軟弱, 頸椎也未完全骨化, 大腦蛛網膜下腔間隙寬大, 腦含水量高, 所以當搖晃突然停止時, 因驟然減速會發生硬膜下出血、腦水腫、視網膜病變、肋骨骨折、頸部脊髓挫傷等。

當發生上述損傷後, 小兒可出現拒奶、嗜睡或易激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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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者可出現突然昏迷、呼吸困難、噴射性嘔吐等顱內增高症狀。

搖晃嬰兒導致的後果是嚴重的, 有時造成明顯的智力低下、嚴重的運動功能障礙以及失明和大腦實質性損傷, 如腦萎縮、腦軟化、腦囊腫等。

搖晃嬰兒是對嬰兒的虐待行為, 應嚴格禁止。 如不良後果已經發生, 則應儘早送醫院檢查診治, 且不可隱瞞病史, 貽誤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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