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道德教育基礎。 道德,說到底就是對他人的責任,對公共的責任。 我們本身也是“他人”中的一員,也是“公共”中的一員。 我們希望他人怎樣對待我們,自己就要怎樣對待他人。
摘掉孩子“自私”的帽子
孩子到了3歲左右,會變得自私自利,只顧自己不顧他人是這個年齡段的特點,我認為,只要引導得當,即使是3歲大的孩子也能夠做到“為別人著想”。 我的教育方法有兩大原則,即“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和“己所欲施於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道德教育的基礎。 道德,說到底就是對他人的責任,對公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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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希望公共社會、公共環境是怎樣的,自己就要為這樣的社會和環境貢獻自己的力量。 因此,“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很容易讓孩子接受的道理。 理解這種對他人、對公共的責任的最好辦法,是將心比心。
你希望得到別人的讚揚和鼓勵,你就會多多讚賞別人,多多鼓勵別人,你就少了苛責和批評。 我發覺,每次溪溪剛一出現“自私自利”的苗頭時,我就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跟她講,她很容易聽進去,然後就會表現得很好。
當然,這中間也偶爾會出現她堅持不與人分享、堅持自己的意見,遇到這種情況,我會視情況或尊重她的意見,或退而求其次給她一次自由選擇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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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偶爾允許她的“自私”,但前提是不可以妨礙別人,如果超越了這條線,我就會“強制執行”。 不過,到目前為止,我似乎還沒有 “強制” 執行過。 我相信,只要我做足了溝通和講理的工作,孩子是無須“強制”的。
除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實施的另一個道德教育的方法是——“己所欲施於人”。 之所以要求孩子做到“己所欲施於人”,還是緣於“多替他人著想”的教育思路。 也許有人會說,己所欲,他人未必也有“欲”。
的確如此,但我寧願先讓孩子懂得“己所欲施於人”,然後再慢慢告訴她,有些時候,“己所欲未必要施與人”,孩子可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判斷。 因為在現實中,大多孩子只知道“己所欲”,而不懂得“己所欲,他人也有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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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孩子往往表現得自私自利,而灌輸給孩子“己所欲施於人”的道理,孩子就有了“為別人著想”的心理,即使過一點也不是壞事,“禮多人不怪”嘛。 等孩子大些後,再調整也不晚。
理解“己所欲施於人”的道理,可以充分培養孩子的同理心、同情心、助人心。 當孩子有了好吃的東西時,要想到周圍的人也想吃,這樣,孩子就會變得慷慨大方;當孩子有了好玩的玩具時,要想到周圍小朋友也想玩,這樣孩子就不會長時間霸佔。
當孩子遇到困難希望有人來幫她時,孩子就要想到別人遇到困難也希望有人幫,這樣孩子就會變得樂於助人。 每次我給溪溪買了好吃的東西,當她在津津有味地品嘗時,我會對她說:“這麼好吃的東西,媽媽也想吃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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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溪一般第一反應是“不”,我不依不饒:“好吃的東西不光你一個人想吃,爸爸媽媽也想嘗嘗,好嗎?”這時溪溪開始動搖,有時會馬上分給我們吃,但有時還會堅持說“不”。
我會依然不依不饒,直到溪溪給我們為止。 有時,我買好東西的時候故意只買一個,帶回家對溪溪說:“媽媽這兒有好吃的,但只有一個,你說該給誰吃呢?”我的提問促使溪溪思考,溪溪第一個想到的是:“溪溪吃。 ”
我接著問:“那媽媽呢?”“媽媽也吃。 ”聽到溪溪這麼說我心裡很高興,說明孩子已經意識到了好東西不能獨吃,要分享。 在吃東西之前,溪溪的心裡已經想通了,然後我們就一人一半。
再後來,每當溪溪吃第一口好吃的東西時,我就問:“溪溪,好吃的給媽媽分享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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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長了,女兒在吃東西上養成了“為別人著想”的習慣後,在玩玩具時,也是如此。 溪溪“為別人著想”的習慣一經養成之後,我每天都收穫著她體貼懂事的良好行為,這些行為讓我默默感動著。
小編總結:我認為,只要引導得當,即使是很小的孩子也能夠做到“為別人著想”。 謹記教育方法有兩大原則,即“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和“己所欲施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