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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胎動計數判斷胚胎情況

目前國內外均採用12小時胎動計數, 即早、中、晚固定時間各測1小時胎動數, 3次相加總數乘以4, 即為12小時胎動數。 一般要求12小時胎動在20次以上為正常。 孕婦要及時掌握自己的寶寶在宮內的生活習慣, 發現有不正常情況, 應諮詢產科醫生, 以瞭解寶寶在宮內有何不適並給予及時處理。


胎動的強弱與頻率, 因個體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差異。 若12小時內, 胎動少於20次, 或1小時內胎動小於3次, 就表示胎兒可能有缺氧的情形, 孕婦最好到醫院做詳細檢查。 胎動頻率減少或停止, 可能表示胎兒在子宮內處於慢性胎兒窘迫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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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缺氧, 孕婦應該及時去醫院。
如果胎動減少發生在以前胎動正常的胎兒身上, 可能是胎盤功能有障礙, 或胎兒健康狀況有不良變化, 應儘快去醫院。 尤其是12小時無胎動, 或一天內胎動小於10次, 或者與前一天相比較, 胎動減少了一半者, 就更應小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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