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支柱是意欲。
所謂意欲,
就是生氣勃勃的生活能力,
它是伴隨著自發性的發育成長起來的。
自發性就是自己思考、自己行動的能力。
但是,
自發性的發育只有建立在體諒他人的基礎之上,
才會成為有意義的東西。
因為如果沒有體諒他人之心來支撐,
所謂的自發性就會變成利己主義的東西,
會給周圍的人帶來麻煩。
孩子的自發性是在父母的“放手”之中獲得發展的。
所以對爸爸媽媽來說,
要做到既不動口、也不幫忙,
而是應該關注著孩子的所作所為。
在孩子意欲的培養上這一點顯得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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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相反, 受到父母過度保護、過度干涉的孩子, 其自發性發育遲緩, 往往被培養成“老實的好孩子”。 當父母意識到這一問題時, 應停止過度保護、過度干涉, 充分地信任孩子, 給其以自由。 這樣才能促進孩子自發性的成長。
有許多自發性發育遲緩的所謂老實孩子, 到了青春期, 當不得不自己解決問題時, 由於他們不具備這種能力, 便會出現種種問題。
在自發性順利發育的基礎上, 創造性將獲得成長。 創造性是指創造出新東西的能力。 要發揮這樣的能力, 就必須努力打破以前的框框, 向過去的事物發出挑戰。 從社會的角度來看, 有時候創造性可能會被視做“出格”。
面對這種情況, 就需要具有變革現狀的意欲, 以及對“隨大流”的抵抗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