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長在相當長的時間裡感覺不到自己在放縱孩子, 這就錯過了最佳的矯正時間, 到發現孩子有些過分的時候, 已經不太好處理了。 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孩子會抵制反抗;
二是孩子短時間裡也確實很難改正過來;
三是父母自己也習慣了對孩子的這種放縱, 往往下不了決心糾正。 而這些原因反過來又加深了對孩子的放縱, 終於弄得不可收拾。
關於這幾個問題, 家長朋友們已經開始越來越關注了, 所以我不再贅述, 只提醒大家一些具體的注意事項:
①當你分析孩子的某個行為習慣是否應該被制止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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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當你確定應當拒絕孩子的要求或者制止孩子的某種行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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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拒絕制止孩子的時候, 態度要一貫而堅決, 不要和孩子像做生意一樣討價還價。 有的父母喜歡和孩子“做生意”——如果你能達到我的要求, 我就同意你這麼做;如果不能達到我的要求, 你就不可以這麼做。
這個習慣其實是非常不合適的。 一來如果一件事情真的介於可做可不做之間, 那家長就未必要管得那麼堅決, 小事情管得多了不僅減少了孩子自我反思磨煉的機會, 有時候還會讓孩子無所適從, 而且孩子會覺得你是在試圖完全操縱他, 對你心生反感, 那你在原則性的問題上提出意見時就不一定有效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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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態度當然要堅決, 但方式一定不要粗暴。 放縱的孩子多數是因為父母管教不嚴, 但不少經常被嚴厲批評甚至體罰的孩子最後也成為放縱型的孩子, 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有的父母打罵完之後還是按照孩子的要求做了, 這實際上不是在管教孩子, 是在發洩自己的怒火;有的父母三天一小罵, 五天一大打, 隨著時間的流逝, 孩子累了, 自己也累了, 索性由他去吧。 用溫和和關愛配合堅定, 讓孩子明白父母真的是為了自己的良性發展才這麼做, 這樣才能得到孩子的理解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