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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血症應儘早給予經驗治療

由於敗血症病情危急, 故在留取血和有關標本後即根據患者原發病種類、誘發因素、免疫狀況、流行病學資料、可能的病原菌及本地區的細菌敏感狀況儘早給予經驗治療, 待細菌培養和藥敏結果調整用藥。

抗菌藥物治療原則

敗血症為重症感染應選用殺菌劑, 一般可採用有協同作用的兩種藥物聯合應用, 如繁殖期殺菌劑(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聯合氨基糖苷類(如阿米卡星、慶大黴素)。 劑量大於一般治療量, 宜靜脈滴注或靜脈推注, 血清殺菌滴度需達1:8以上, 至少1:4。 療程宜足, 一般維持至體溫正常後7~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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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遷徒病灶者則需更長。

根據入侵途徑及感染部位選擇抗菌藥物

皮膚軟組織、手術後傷口感染 可能致病菌為葡萄球菌屬, 常見者為金黃色葡萄球菌。 首選苯唑西林(為每次1~3g, 每日4次給藥, 最大可至每日200mg/kg)或頭孢唑啉(3~4g/d, 分2~3次靜脈給藥)等第一代頭孢菌素獨用或加氨基糖苷類(如阿米卡星0.8~1.2g/d分1~2次緩慢滴人靜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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