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給孩子“自由”, 並不等於放棄培育孩子成長所需的規則和標準。 有些時候, 父母還是應該以堅定的態度給孩子指明“對”與“錯”的界限。
個例1:
前2天, 濤濤爸爸為兒子買了一台遊戲機, 當堂哥來家作客時, 濤濤得意地拿出自己心愛的遊戲機給堂哥玩。 可沒過多久, 兩人就為該輪到誰玩而爭吵不休。 濤濤媽媽趕緊找出一件也是不久前買的電子玩具, 讓他們各玩各的。
專家點評:這可不是個好辦法。 正確的做法是, 把遊戲機沒收, 然後告訴他們, 除非學會分享, 否則就不再給他們玩了。 因為此時正是教孩子與同伴分享的最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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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例2:
“五一”長假裡, 敏敏媽媽接到老同學聚會的邀請, 大家約好帶上各自的孩子共進午餐。 所有的人都同意在一家餐館用餐。 可是敏敏媽媽心裡明白, 6歲的女兒吃東西很挑剔, 她從來不吃那些她不熟悉的或者看上去有些奇怪的食物。 敏敏媽媽不禁犯愁:是自己先去買一份孩子喜歡吃的炸雞漢堡帶在身上, 午餐時給女兒吃呢?還是不遷就, 就讓挑剔的女兒嘗嘗新口味呢?結果, 敏敏媽媽選擇了後者。
專家點評:這個選擇是正確的。 讓孩子嘗嘗她不想吃的東西並不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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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例3:
儘管下午同事有約要來家, 可曉曉父母仍不願錯過休息日的好天氣, 帶女兒去遊樂園玩。 臨出門前, 他們與4歲的曉曉約定, 玩2個小時後就得回家, 否則就會使前來的叔叔阿姨等在家門外。 曉曉聽後一口答應。 當約定的時間到了, 女兒卻死活不願意上車回家。 曉曉父母最後只得答應, 如果曉曉按時回家的話, 就送給她一個玩具, 女兒這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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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點評:正確的做法是, 把女兒抱上車回家。 既然你的孩子已經承諾“兩小時後回家”, 就該這樣做到。 當然, 比較理想的方法是, 提前5分鐘就提醒孩子, 一次次的交換條件只會助長孩子的不良習慣。
個例4:
快要吃晚飯了, 3歲的東東卻吵著鬧著要吃動物餅乾。 媽媽不想因為飯前吃零食而影響兒子吃正餐, 於是便估計一下東東的饑餓程度, 對兒子說, 如果他能安靜下來, 就給他兩塊餅乾吃。
專家點評:的確, 孩子的哭鬧是可以發揮作用的。 但是, 作為媽媽有沒有想過, 只要孩子一哭鬧, 你就把他要的東西給他, 或者做些什麼事情去哄他的話, 這無異于鼓勵壞行為。 所以, 最好的策略就是做一次深呼吸, 對他這種糾纏說“不”。
【專家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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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情況下, 父母希望自己做的每一件事都能讓孩子高興, 但是作為父母必須清楚, 作為家長, 你們的態度和標準將影響到你的孩子能否成為一個明辨是非的人, 所以, 你必須做一些孩子不願意接受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