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先推算出孩子的出生日期, 無論對於孕婦做好臨產準備還是做好有關迎接新生兒的事情都至關重要, 切不可忽視。
推算時按整個妊娠期280天計算。 具體的方法是:預產期月份=末次月經第一天的月份+9或-3, 預產期天數=末次月經第一天的天數+7。 這樣, 所計算得出的時間就是預產期。 例如, 最後一次月經是在2月1日, 則月份2十9=11月, 日期1十7=8日, 那麼預產期應該是11月8日。 如果末次月經是在4月以後, 則採取減3的方法計算。 如末次月經來潮是4月2日, 就是4月份-3=次年1月份, 2十7=9日, 即次年1月9日為預產期。 如果用農曆計算;則月份計算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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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方法適用於對末次月經日期記得清楚的孕婦, 如果月經不准、閏月或來月經日期記不清時, 可另作計算。
(1)孕婦以往月經週期都超過上次月經期, 計算時要加上平均超過的日數, 如有時超過5天, 有時超過4天, 有時超過6天, 就要在算好的日數上加5天。
(2)哺乳期中, 未恢復月經即已懷孕, 或記不清末次月經的日期時, 則按下述方法推算:妊娠嘔吐在妊娠後第4周左右開始, 到12周(即妊娠3個月)時消失, 推算時從嘔吐開始日期, 往前推42天, 作為末次月經日期, 然後再按一般方法計算。 也可按胎動日期計算, 一般孕婦感到胎兒肢體在宮內不規則活動, 約在妊娠後的20周, 計算時從胎動開始日期, 再往前推140天作為末次月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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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遇到閏年, 其閏月又正在孕期之中, 計算時月份減3應改為減4。
(4)假如末次月經、妊娠嘔吐和胎動開始日期都記不清時, 還可按子宮底的高度估計:
妊娠4個月末, 子宮底的高度在臍和恥骨之間(恥骨上10釐米); 妊娠5個月末, 子宮底在臍下二橫指, 在恥骨上12~17釐米;
妊娠6個月末, 宮底與臍平; 妊娠7個月末, 宮底在臍上二橫指; 妊娠8個月末, 宮底在劍突與臍之間;
妊娠9個月末, 宮底降到劍突下二橫指;
妊娠10個月末, 宮底高度與8個月妊娠時宮底的高度同在臍與劍突之間, 但腹圍比8個月時大, 胎兒先出生的部分已入骨盆。
必須說明, 這些推算方法推算出來的預產期並不是絕對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