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女士的兒子和鄰居家的小亮上同一個幼稚園, 也是一對很好的朋友。 兩個孩子整天在一起玩, 看書寫字也在一起, 有時吃飯也在一家吃, 兩家的大人輪流送兩個孩子上幼稚園。
忽然有一天, 兩個孩子見面時不說話了, 甚至都不看對方一眼。 馮女士感覺不對勁兒, 就問兒子:“你和小亮不是好朋友麼, 為什麼不說話啦?”兒子說:“小亮不夠意思, 還說假話。 我才不和他做好朋友呢。 ”原來, 小亮在幼稚園踢球時, 推倒了別的小朋友, 結果兩人打了起來。 這時兒子就上前幫著小亮打那個小朋友, 結果那個小朋友的腿受了點兒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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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女士也覺得兒子冤枉, 想了一下, 把兒子拉到身邊, 自己也蹲了下來, 以平和的口氣對兒子說:“做人要誠實, 不要意氣用事。 遇事要忍讓, 要原諒別人。 你和小亮是好朋友, 當他遇到困難時, 應該幫助他, 這是對的。 可他和小朋友打架, 你去幫忙, 這樣對不對呢?”兒子搖了搖頭。 “小亮說你把小朋友的腿打傷了, 這是說假話, 是不對的。 但可能是他當時沒注意到小朋友的腿是怎麼傷的, 或是怕老師批評他, 才說了假話。 好朋友即使有點兒錯, 也是應該互相諒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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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女士的做法很值得我們家長學習, 尤其是孩子受到了冤枉, 家長一定不要衝動地去為孩子鳴不平, 甚至去為孩子出氣。 應該讓孩子學會諒解, 學會站在朋友或者同學的立場考慮問題, 讓他們的視角更加寬廣, 生活才會更加豐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