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一位媽媽焦急地說, 前幾天, 從幼稚園接孩子回家後, 發現他的小書包裡裝著一隻玩具熊, 是他背著老師偷偷從幼稚園裡拿回來的。 問他為什麼要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他回答說喜歡小熊, 想讓小熊和自己一起回家。 第二天, 我把小熊交給老師, 並向老師說明了情況。 沒想到, 下午接孩子回來後, 孩子哭個不停, 說老師說他是個小偷, 小朋友們也叫他小偷, 這讓孩子很受傷。 孩子的這種行為能算偷嗎?作為父母, 如何讓孩子知道不能拿別人的東西呢?
“小偷”這個帽子不能隨便扣
專家表示:首先要對案例中的幼稚園老師的作法表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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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父母或老師, 當你第一次發現孩子拿別人的東西時, 一定要弄清楚原因後再下結論。 有的孩子有時會把誤認為是自己的東西拿回家, 比如一塊有圖案的手絹, 玩具或書等。 如果是這樣, 父母應該把自己的東西拿出來讓他看, 讓孩子明白他拿的不是自己的而是別人的。 然後告訴他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要, 應向別人道歉還給別人。
如果孩子是由於喜歡, 好奇心等原因拿了別人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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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前面提到的那位幼稚園老師能先對孩子主動把小熊送回來進行表揚, 而後指出孩子不經允許把小熊拿回家的錯誤, 恐怕孩子會容易接受些, 收到的效果也會好得多。
有時, 由於孩子的自我控制力不強, 懂得拿別人的東西不對, 也不光彩, 但看到別人的東西好玩, 又控制不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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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寶寶喜歡和擁有是兩碼事
專家表示:4、5歲的寶寶還沒有完全走出以自我為中心的圈子, 因此他們只會考慮自己的感受而不會自覺地、有意識地考慮別人的感受, 只要他們自己喜歡就夠了, 喜歡就可以擁有——這就是寶寶最真實的心態, 並不奇怪。 您可以通過遊戲和在日常生活中讓寶寶體驗:自己喜歡的東西被別人拿走後的感受, 體驗再也看不到、玩不到自己喜歡的東西的感受。 寶寶只有體驗了這樣的感受, 才能漸漸學會為別人考慮, 才能逐漸走出以自我為中心的圈子。
父母可以這樣做
·告訴寶寶喜歡和擁有完全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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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寶寶從小就明白喜歡和擁有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這對他的成長具有深遠意義。 在商場裡, 寶寶們經常會喜歡許多東西, 但是他們永遠不可能擁有所有喜歡的東西, 父母只會同意他們有選擇地擁有一些喜歡的東西。
;讓寶寶明白從喜歡到擁有可以採取不同的方式
寶寶喜歡幼稚園的玩具, 可以讓她在幼稚園裡玩個過癮。 如果寶寶喜歡別人的玩具, 在征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 用交換的方式或者借的方式暫時擁有。 玩完後一定要把玩具還給對方, 並且讓寶寶向對方道謝。 如果寶寶喜歡商場裡的東西, 並且是她需要的東西, 那麼可以讓寶寶有選擇地擁有, 也可以讓寶寶用零用錢或者壓歲錢購買自己喜歡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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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孩子的物權觀念
有些孩子習慣于一切玩具、食品都歸自己所有。 他們缺乏對物質的歸屬觀, 首先可能只是隨意的拿東西, 再則就是偷竅行為。 父母如不能花些時間瞭解其背後真相, 一旦錯過糾正的良機, 孩子如果視之為合法, 屆時就已經太遲了。 那麼日常生活中, 父母應怎樣教導孩子尊重別人的物權呢?
1、灌輸“輪流”、“借用”的觀念
通常孩子搶奪或撕毀別人的東西, 有可能是因為好奇, 此時父母應趁機灌輸孩子“輪流”、“借用”的觀念。 告訴他:“長針走到5的時候, 你才可以玩那些拼圖, 現在讓弟弟先玩。 ”或是“那是姐姐的彩色筆, 你要先問姐姐願不願意借給你!”
2、制定規矩
鼓勵孩子想要什麼要跟大人講,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別人家裡,什麼東西是可以拿的,什麼是不可以的。最基本的規矩是:“想要什麼,在拿起來之前,先詢問大人可不可以。”
3、讓孩子知道凡事要商量
孩子還小,也許不瞭解為什麼看到喜歡的東西不能拿走,這時父母可以這樣回應他們:“如果你想要這個東西,可以告訴媽媽,我看看可不可以?”讓親子之間,可以有“談”和“商量”的餘地。
4、明白“偷”與“借”的差別
父母必須讓孩子明瞭借與偷之間的差異,以及其不同的後果,當你對孩子說:“不可以偷拿別人的東西”時,讓他瞭解“偷”,是不對的行為,是不被允許的。
5、為拿(偷)東西付出代價
為了幫助孩子瞭解,隨意拿人家東西是不對的行為,是需付出代價的;當孩子有不當行為時,父母可以罰他做一些額外的工作,或是要他放棄一樣他很珍愛的物品,讓他同樣感到失去喜愛東西的痛苦和感受。
6、將拿(偷)的東西歸還
孩子拿(偷)了別人的東西,還得自己歸還;如果有必要,父母可以陪同孩子一起去。
7、重承諾
處理孩子搶奪別人東西時,父母千萬不要使用哄騙的方式。如隨口承諾:“你先把東西還給別人,以後媽媽再買給你。”說完也就忘了,孩子一旦有受騙的感覺,下次就很難再相信父母的話了。
鼓勵孩子想要什麼要跟大人講,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別人家裡,什麼東西是可以拿的,什麼是不可以的。最基本的規矩是:“想要什麼,在拿起來之前,先詢問大人可不可以。”
3、讓孩子知道凡事要商量
孩子還小,也許不瞭解為什麼看到喜歡的東西不能拿走,這時父母可以這樣回應他們:“如果你想要這個東西,可以告訴媽媽,我看看可不可以?”讓親子之間,可以有“談”和“商量”的餘地。
4、明白“偷”與“借”的差別
父母必須讓孩子明瞭借與偷之間的差異,以及其不同的後果,當你對孩子說:“不可以偷拿別人的東西”時,讓他瞭解“偷”,是不對的行為,是不被允許的。
5、為拿(偷)東西付出代價
為了幫助孩子瞭解,隨意拿人家東西是不對的行為,是需付出代價的;當孩子有不當行為時,父母可以罰他做一些額外的工作,或是要他放棄一樣他很珍愛的物品,讓他同樣感到失去喜愛東西的痛苦和感受。
6、將拿(偷)的東西歸還
孩子拿(偷)了別人的東西,還得自己歸還;如果有必要,父母可以陪同孩子一起去。
7、重承諾
處理孩子搶奪別人東西時,父母千萬不要使用哄騙的方式。如隨口承諾:“你先把東西還給別人,以後媽媽再買給你。”說完也就忘了,孩子一旦有受騙的感覺,下次就很難再相信父母的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