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小的時候, 許多父母總是捨不得讓他一起參與家務, 等到覺得孩子大了、可以幫忙時才開始指揮、吆喝孩子這做那, 結果發現孩子卻不願意幹。 追根究底即是沒讓孩子在小時養成良好習慣, 或是過去總是在父母的催促、吆喝中完成指定工作, 毫無樂趣可言, 而導致不美好經驗, 造成不愛做家務。
“做家務“對三歲左右的幼兒而言, 並不是和大人所想的家務範圍一樣, 其實還包括生活自理能力, 父母可以依照孩子的身心發展試著讓他學習做些力所能及且覺得相當有趣的事。 一歲以前的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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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歲的幼兒可以讓他擦桌子、練習洗自己用過的盤子、杯子, 在限定的空間範圍內掃地、擦地板, 或將同樣式、同顏色衣服疊好放在一起、將垃圾丟進垃圾桶內等等。 三歲的寶寶已經要進入幼稚園過集體生活, 可以訓練其將用好的毛巾、牙刷掛好、放整齊, 清理自己吃完飯後的桌面等, 這些對孩子來說都不是難事, 父母可以放手讓孩子學習。
一歲半至三、四歲左右, 正是孩子發展自理能力的階段, 如果發展的好, 孩子的自主性會提高, 且有助於建立自信的人格, 所以這個階段應儘量讓孩子學習自己動手做。 若此時孩子未能建立良好生活自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