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中旬的一天, 該小學10歲女生小花(化名)的父母發現, 女兒的同班同學都早已放學回家, 唯獨小花遲遲未歸。 後來父母打聽獲悉, 女兒又被班上教語文的吳老師留下補習功課了。
不久, 小花回家吃飯, 爸爸關心地問她功課補得怎樣?天真無邪的小花說, 他把我褲子脫了。 小花父母聞言大驚, 連忙檢查小花的身體, 發現孩子的陰部有點紅腫。 小花說, 這是吳老師用手撫摸時弄紅的, 已經好幾次了。
父母立即趕到吳某所在的學校找吳某詢問情況, 吳某最初狡辯, 後見無法隱瞞, 便請求家長原諒並願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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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多名小學女生
小花父母找吳某討說法的消息很快在學校傳開。 吳某所在班級女生的家長聽聞消息後, 非常緊張地詢問自家的女兒有沒有受過吳老師特殊的“輔導”。
當天, 該班女生小琴(化名)的父母在確定自己11歲的女兒在課後也受到吳老師的“特殊輔導”後, 立即來到學校找到吳某並當場對質, 吳某的劣行遂引起校方領導的重視。
黃陂區教育局紀檢部門接到舉報迅速介入調查, 發現吳某還猥褻了其班上多名女生。 因涉案性質惡劣, 當地派出所接報於去年10月21日將吳某抓獲。
面對警方的調查, 吳某開始拒不承認有犯罪行為, 他說只是關心學生學習, 上課佈置作業或留下學生單獨輔導功課。
狡辯“對女生身體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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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 從2010年9月至2011年10月, 吳某多次以單獨幫助女生補課為名, 將手伸進多名女生的內褲, 觸摸她們的私處進行猥褻。 這些受害女生年齡最大的11歲, 最小的年僅9歲, 她們最多的被他“輔導”了七八次, 最少的也有二三次。 他還非常荒唐地狡辯, 之所以觸摸女生私處, 是因為“對這些女生的身體非常好奇”。
據瞭解, 吳某現年45歲, 已婚, 從教20多年。
據他的同事介紹, 吳某形象斯文, 對工作盡心盡責, 所帶班級的教學成績也不錯。 但同事們普遍覺得他性格比較孤僻, 在人們面前不愛說話, 也很少和同事交流。 事情敗露之後, 學校領導和同事對此表示非常震驚。
近日, 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吳某的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 依法應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