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說明書最前端通常是藥品的名字與批准文號。 藥品的批准文號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准頒發, 寫有“國藥准字×××××號”。 如果寫的是“某衛藥准字第×××號”, 表示該藥品由省級醫藥行政部門核准製造, 如果是“衛藥輸字第×××號”, 則指該藥品是由國外製造而輸入進口的。
1.藥名:通常可分為商品名或通用名、化學名。 通用名和化學名世界通用, 任何教科書或文章上出現的應是同一名稱, 一般以英文和譯文表示。 至於商品名, 每一家生產藥廠都可為其產品取一個商品名。 因此, 相同成分的藥品, 或是化學名相同的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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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成分:有些藥品為單一成分, 有些為複方成分。 成藥裡複方產品居多, 醫師處方藥則單方居多。 說明書中標明的多為主要成分。 如感冒清的主要成分為板藍根、山芝麻、穿心蓮等。
3.適應症:或稱作用與用途。 即根據藥品的藥理作用及臨床應用情況, 將使用本品確有療效的疾病列入適應症範圍。 此項在一些中成藥的說明書中常用“功能與主治”表示。 服藥一定要在適應症範圍內, 尤其是OTC(非處方藥)藥物, 應按照適應症服用, 避免錯服。
4.用法與用量:說明書上的藥品量通常指成人劑量,